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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城管局党委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2023-03-04  来源:中国徐州网-徐州日报  编辑:周天玉
2023-03-04  中国徐州网-徐州日报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2年4月15日至6月8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对市城管局党委进行了巡察。7月11日,市委巡察组向市城管局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市城管局党委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切实抓好集中整改。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组织情况

(一)统一思想认识。巡察意见反馈后,市城管局迅速召开党委扩大会议,传达学习巡察反馈会议精神,研究部署相关工作。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局党委书记、局长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副处级以上干部为组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方案制定、协调推进、跟踪督办。“一把手”认真履行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以上率下带领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先后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8次专题部署会、5次局长办公会、6次攻坚推进会,凝心聚力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

(二)聚焦问题导向。针对反馈意见,市城管局党委诚恳接受、照单全收,坚持精准施策、靶向整改,制定市城管局党委《关于市委第一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细化40项整改任务,列出230条整改措施,明确前期准备、全面推进、总结评估3个阶段完成时限,挂图作战、对账销号,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三)强化督导落实。建立工作调度机制,班子成员每周通报分管领域推进情况,派驻纪检监察组开展专项监督,局机关纪委跟踪督办、严格追责,形成逢会“一把手”必调度、责任领导必汇报、派驻纪检组长必提要求的工作格局,坚决做到有条件整改的立行立改,情况较复杂的明确时限有序推进,全力以赴拧紧巡察整改闭环链条。

二、整改落实情况

(一)关于“理论学习不深入,学以致用有差距”问题的整改

一是加强理论学习。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建立“思想引领、学习在先”机制,学深悟透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深刻领悟党的二十大提出的新思想新论断、作出的新部署新要求;推动党史学习教育长效化常态化,更好地把握和运用党的百年奋斗历史经验。二是深化学以致用。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苏、视察徐州重要指示精神和对城市管理工作提出的重要论述,围绕“建设产业强市、打造区域中心”战略目标,聚焦市政府民生实事工程任务,编制《徐州市环境卫生专项规划(2021-2035)》《徐州市“十四五”市政设施管理规划》,深入推进垃圾分类、背街小巷、积水点等专项治理。

(二)关于“推进改革用力不足,执法体制不够顺畅”问题的整改

一是深化城管体制改革。加快理顺市、县区城市管理局、镇(街)综合行政执法局三级职责,明确城市管理局为镇(街)综合执法归口管理部门,强化城市管理领域专业执法,统筹推进市级执法力量下沉,优化市局系统内部领导分工,构建一体贯通城市管理格局。推进市政设施“建管分离”,进一步理顺城市道路、桥涵、综合管廊的建设、维修、养护职能。二是完善执法监督体系。明确市城管综合行政执法监督局执法事项233项,强化监督职能,杜绝重复执法。印发《关于加强全市城市管理执法监督工作的实施意见》,落实日常巡查、专项督察工作机制,印发《城管执法队伍文明执法监督卡》,设置24小时投诉举报电话(80812319)。三是配强基层执法力量。开展主城区城管执法队伍人员底数排查,向主城区城管局下发行政执法监督意见书,督促落实执法人员编制定额标准,确保编岗一致。加强新进执法人员培训,配合市司法局做好执法资格考试,严格规范核发执法证件。四是加强协管队伍管理。出台《徐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辅助人员管理办法》,明确执法辅助行为职责边界,严禁无执法资格人员履行执法职责。

(三)关于“谋划研究不全面,担当作为不主动”问题的整改

一是落实项目包挂和日常调度机制,积极与相关部门对接沟通,协调解决制约工程进度因素。二是制定《关于优化内设机构职能保障工作顺畅的实施方案》,细化分解年度绩效评价考核项目、人居环境奖复查等工作任务分工。三是做好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主体划转,配合市财政、税务部门编制征收方案,理顺各区征管体系。四是完善市政管理中心工程质量整改通知书回复催办机制、约谈上报机制。

(四)关于“防范风险不系统,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一是压实安全生产责任。建立安全生产联席会议制度,健全管理网络,落实风险隐患提示和报备制度,完善隧道桥梁、管线管廊、城市照明、垃圾填埋场等重点领域安全管理办法,开展安全检查,组织教育培训。制定《生产安全事故类突发事件报告和应急处置规范》,组织应急演练,制定防汛抗旱应急预案,落实防汛应急“24小时值班”和包挂制度。开展地下管网安全隐患专项整治,成立市城市地下管网第三方施工破坏防控工作组,制定《徐州市城市地下管网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责任清单》《地下管网专项整治工作指引手册》,出台《徐州市城市地下管网第三方施工破坏防控工作规程》,建立地下管线施工和道路挖掘许可信息共享机制。二是压实环境保护责任。主城区由建筑垃圾执法监督大队统一行使监管职能,组织实施建筑工地扬尘六项整治。开展市区前端垃圾清运车辆治理,提高转运站管理水平,落实清运车辆备案制,推动前端清运车辆信息化动态监管,组织垃圾清运车“跑冒滴漏”专项检查。

(五)关于“工作作风不扎实,规划引领有欠缺”问题的整改

一是提升城市照明管理水平。启动照明专项规划编制,制定《城市照明设计指南》,实施LED节能改造,推动光源无害化处理。二是深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治理。凝聚治理合力,发挥街道社区优势,打造一批高质量、有特色的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小区。强化宣传教育,组织全市城管系统垃圾分类“再学习、再培训”,举办“垃圾细分,文明满分”等宣传作品征集活动,依托市级垃圾分类宣教基地开展“跟着垃圾去旅行”。规范分类收运,出台《生活垃圾分类设施设备设置规范》,逐步推进收集点布局优化、设施更新;编制《生活垃圾转运站运行管理规范》,建立渗滤液转运处理联单数据台账;转变“小而散”转运站模式,新建鼓楼、贾汪、铜山3座新型垃圾中转站。促进“两网融合”,组织开展可回收物站点排查,与再生资源行业主管部门市商务局实现数据共享。加强建筑垃圾监管,加快推进《徐州市建筑垃圾管理条例》立法,推进循环经济产业园建筑垃圾综合处理中心建设;开展联合执法检查,打击建筑(装修)垃圾违规运输、乱倾乱倒行为。下一步,将加快构建以法治为基础、政府推动、全民参与、城乡统筹、因地制宜的生活垃圾分类体系,让垃圾分类成为城市文明新时尚。三是加强城市管理信息化研究应用。市城管运行中心统一扎口城市管理信息化系统资源,实现场景应用“一网统管”、城市数据“一网共享”、民情民意“一网智达”。

(六)关于“廉政风险点多,内控机制不健全”问题的整改

一是严格行政处罚案件四级审核,落实执法公示、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全面使用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平台;出台《徐州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细则》,印发《关于规范行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通知》,严格规范自由裁量基准。二是完善落实《市城管局合同管理办法》,建立合同立项制度,强化多部门联合事前审查;开展主城区环卫保洁市场化项目合同审查,进一步规范合同起草,确保条款合法、严谨、规范;排查整改市政中心合同要件缺项问题,对存在失职行为的合同管理人员谈话提醒、调离岗位。三是确保市区停车场全面对接智慧管理平台,接入率列入城市长效管理考核,加大查处力度;对客观原因暂时无法接入系统的停车场,实施动态监管,条件具备后及时改造接入。四是推动解决市照明管理中心改制历史遗留问题,联合市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深入调查整改。

(七)关于“工程管理不够精细,道路施工管理缺位”问题的整改

一是开展施工围挡专项整治,累计撤除围挡1.2万米,对10名道路工程失职人员约谈,2人诫勉谈话。二是加强事前调研,做好可行性研究,前置梳理影响施工因素,提前做好沟通协调,为主体工程按时完工创造有利条件。三是强化过程监管,严格规范施工进场流程,制定施工(监理)单位履约考核办法,落实工程信息公示制度。四是规范安全文明施工,保障工地周边环境整洁、道路畅通,最大限度降低对沿街商户的影响,同时将道路挖掘计划与积水点治理有机结合。

(八)关于“攻坚克难不够,为民办实事效果不明显”问题的整改

一是着力解决“停车难”。2022全年市区累计新增停车泊位69514个;梳理完成53处闲置场地改造临时停车场并投入使用,新增泊位6456个;推进中心医院等4家单位机械立体停车库项目建设;开发泊位智能引导APP,推进企事业单位停车场错时共享,充分盘活各类停车资源。二是深入推进“厕所革命”。十四五期间规划新建、改造城市公厕不少于260座,一、二类公厕占比75%以上;开展市区城管环卫系统公厕专项整治,落实“五净三无三通一明一好”作业质量标准;试点施划专用“如厕车位”,解决驾驶员如厕“最后一米”烦恼;将市区商超、旅馆等公共区域的580座社会公厕纳入统一管理,补充城市公厕数量。三是保障照明设施运行。建立联席会议制度,规范照明设施迁改流程,强化照明设施日常巡查,加大线路破坏行为查处力度。

(九)关于“为企服务意识不强,营商环境建设抓得不实”问题的整改

一是加强城管营商环境建设。全面推进“敢为善为、务实落实”作风大提升行动,引领全市城管系统党员干部职工转作风、抓落实、办实事、勇担当、争一流,开展“四项活动”,组织“四进走访”,实施“六大攻坚”。出台不予实施行政处罚和从轻减轻行政处罚清单,减免企业建筑垃圾处置费,缓缴道路挖掘占用费,放宽临时户外经营,利用城市道路、建筑退让道路红线区域设立夜间临时泊位,助力“夜经济”繁荣。二是优化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考核。综合考虑城建基础、生活习惯、地理位置等因素,因地制宜细化分设考核项目,指导各区合理优化内部考核方案。市级垃圾分类考核由市城管局一个部门组织实施,实现考核效率最大化,避免多头考核、重复考核,减轻考核对象负担。依托数字城管平台,建立环卫基础数据库,构建统一、高效的反馈处置机制。三是保障路灯养护企业合法权益。做好政策宣讲,明确合同扣款标准,与相关企业就限电期间维护费扣减事宜签订补充协议,委托第三方审计停电期间维护企业实际工作量,依法依规申请拨付相关费用。

(十)关于“主体责任压得不实,违规违纪问题时有发生”问题的整改

一是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制定落实《市城管局党的建设工作要点》《徐州市城市管理局党委抓机关党建工作三级责任清单》,实施政治铸魂、思想固本、组织强基、作风赋能、清廉正源五大工程,深化五型“模范机关”建设,组织“学习强国”挑战答题竞赛,持续开展“以案明纪月月谈”,办好“党风廉政教育月”系列活动。制定落实《市城管局党委全面从严治党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一把手与班子成员、班子成员与分管领域负责人定期开展提醒谈话;在全局开展廉政风险大排查,制作9类廉政风险防控手册,绘制109个工作流程图,制定470条防控措施;完善内设监督专责机构建设,加强与派驻机构的对接联动,实现“两个责任”同向发力。二是加强执法队伍队容风纪督察。完善《城管执法队伍管理考核细则》,加强常态化执法规范督察;印发《市区城管执法队伍管理工作检查方案》,明确各级城管执法队伍督察机构职责;开展“走访驻街商户,助力队伍管理”活动,收集意见建议、摸排线索问题。

(十一)关于“队伍建设存在短板,缺乏培养考核机制”问题的整改

一是加强全局干部队伍建设管理。制定《市城市管理局关于加强科级后备干部选拔培养和管理使用的意见》《市城市管理局贯彻落实“三项机制”措施》,建立切合实际的“能上能下”机制。细化岗位职责,对照建立分级分类考核制度,加强考核结果运用。二是强化城市长效管理考核“指挥棒”作用。由市城管办牵头调整完善《徐州市城市长效管理考核办法》,优化考核指标设置,加强重点核心工作权重,提升考评结果区分度。启用“双随机”自动案件选派功能,构建“地面+高空”自动巡查采集体系,提升日常检查效率,确保成绩客观公正。

三、下一步整改工作打算

市城管局党委将持续推动巡察整改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为全面提升城市管理水平提供坚强保障。

(一)旗帜鲜明讲政治。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从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持续深化巡察整改,坚定不移沿着习近平总书记指引的方向奋勇前行。

(二)持之以恒抓整改。截至目前,市委巡察反馈的40项具体整改任务中,已完成整改38项。对尚未整改到位的问题,按照既定方案和阶段性目标,慎终如始地抓好跟踪落实。对已完成事项,开展“回头看”,坚决防止反弹回潮。

(三)纠建并举促提升。把抓好巡察整改作为不断提升城市管理工作的重要抓手,与谋划推动各项重点工作结合起来,牢牢锚定高质量建设淮海经济区中心城市目标定位,紧扣“科学化、精细化、智能化”城市治理要求,努力打造更高素质的城管干部队伍,创造更加美好的城市生活环境,实现更高水平的城市综合治理,为全面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徐州新实践,作出更大城管贡献。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16-85805619;邮政信箱:徐州市新城区元和路1号东区综合办公楼E605室;电子邮箱xzcgjdcs@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