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政局党委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2年4月15日至6月8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对市民政局党委进行了巡察。7月13日,市委巡察组向市民政局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市民政局党委坚决履行整改主体责任,全面部署推进整改落实。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政治站位,以高度的自觉性全力抓好巡察整改
一是突出首责首位抓整改。坚持从政治上看问题、查根源,先后召开局党委会议、整改领导小组会、专题民主生活会,统一思想、层层发动,明确任务、认领责任,把巡察整改作为深化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抓手,作为推动民政高质量发展的重大契机,以整改的实效体现对党的绝对忠诚、模范践行“两个维护”。二是突出严格精准抓整改。成立以局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整改领导小组,统筹抓好督促指导、协调落实和服务保障,实现全局上下“一盘棋”抓整改。局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带头研究制定《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把3方面9个问题细化分解为23个,针对性制定整改措施165条,明确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局牵头负责人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定期会商研究,抓好分管领域巡察整改落实。三是突出全面系统抓整改。坚持以巡促改、以巡促建、以巡促治,把整改个性问题、苗头性问题与整改共性问题、普遍性问题结合起来,既拿出“当下改”的措施,又形成“长久立”的机制,实现巡察整改成效转化为工作质效、品牌建立“双提升”,形成风清气正谋发展的良好政治生态。反馈的9个问题23条具体人具体事项已整改到位22条、占总任务的96%;取得明显成效22条、占总任务的96%;1条需要长期坚持,持续整改。
二、坚持问题导向,以务实的举措推动巡察整改到位
(一)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委关于民政事业发展决策部署方面
1.宗旨意识树得不牢,推动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还不够扎实有力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坚持把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生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以及中央、省市有关民生保障决策部署,作为局党委会的第一议题,带头学懂弄通做实,努力把学习成效转化为推动“法治、良心、精准、阳光”民政建设的具体举措。二是开展“敢为善为、务实落实”作风大提升行动暨“比学赶超”效能竞赛活动,打造聚力“共同富裕”推进阳光精准公平温馨救助、聚力“徐享颐养”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聚力“惠民为先”持续提升特殊群体民生福祉、聚力“五治融合”提升基层社区治理、聚力打造“利民为本”丰富拓展社会服务内涵、聚力“民心党建”更大力度激发内生发展动力的民生品牌。深入开展“大走访、大调研、大解决、大落实”活动,成立7个调研组赴基层有针对性地做好特殊群体救助帮扶调研。三是发布《徐州市民政事业“十四五”发展规划》,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印发《徐州市养老等民政服务机构深化提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等文件,加大对民政服务机构的监管,192家在业养老服务机构100%安全达标。完善意识形态年度工作责任清单、意识形态年度工作任务,责任明确到处室;健全意识形态工作队伍,各支部(总支)宣传委员和职能科室明确1专人负责协助党组织书记抓意识形态领域工作。
2.缺乏强烈的责任意识和紧迫感,养老服务面临较大缺口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以获国家首批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重点联系城市为契机,分别联合卫健、医保等部门制定《关于进一步做好家庭养老照护床位规范化建设的通知》《徐州市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能力提升三年行动工作方案(2022-2024)》和《关于推动农村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年度改扩建农村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20家、建成家庭和普惠性养老床位各3419张、3957张,城市社区居家养老“品牌化、连锁化、专业化”运营率达90%,城乡“15分钟养老服务圈”基本成型。二是联合派驻民政纪检监察组,按照“重点信访和举报线索涉及机构必查、出现违规违纪案例问题机构必查、敬老院财务管理‘五必须、五不准’落实不力必查、阳光养老资金监管平台预警频率较高必查”原则对养老资金使用过程进行监管,抽查审计2020年-2022年6月特困供养资金使用情况,不断增强养老资金运用效果。三是实施智慧养老服务云平台搬迁,增设老年人基础数据、养老机构消防安全视频监控系统、居家上门服务管理系统、尊老金发放、养老公众信息网等13个模块,提升养老信息化服务水平。
3.缺乏迎难而上的进取精神,殡葬领域亟待加强综合整治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市区殡葬服务设施布局规划于2023年1月4日通过市规委会审议,利用工矿废弃地、采石宕口、贫瘠林地等建设殡葬设施,解决“葬有去处”问题。印发《关于调整徐州市殡葬改革工作联席会议组成人员和工作制度的通知》,强化殡葬改革整体合力,确保任务落到实处。二是提请市政府召开全市殡葬联席会议,印发《全市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利用三年时间开展散埋乱葬清理整治、公益性公墓违规建设分类整治,现已清理整治散埋乱葬墓穴1734个、家族墓穴43个、违规殡葬中介机构7家。12月联合市市场监管、公安、城管等部门重点查处主城区殡葬服务中介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不明码标价等违法行为。三是建立治丧全过程跟踪管理机制,强化骨灰流向跟踪、实时监控,杜绝基本农田、林地私埋乱葬现象。发挥市殡葬协会行业在行业经营、市场、发展方面服务作用,用标准、规范、制度、行评等路径方法加强对行业的管理、监督。“96444”殡葬服务热线、“身后一件事”一网通办落地实施,规范告别厅内配置延伸10项套餐服务。
4.缺乏“民困我忧”的浓厚情怀和系统科学的工作机制,社会救助不精准、不到位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开展特殊困难群体救助帮扶专项整治行动,明确25.81万名保障对象,重点对已纳保但潜在风险较为突出7153户加强跟踪管理,对政策外围1.3万个边缘户和支出型贫困户加强动态监测,对14万低保群众实施家庭经济状况全量核对,政策范围内“应保尽保、应退尽退”。二是依托“金民工程”社会救助平台强化部门数据衔接,实行医疗救助信息、死亡人员信息月比对,车辆、大型农机具、房产、公积金、服刑人员信息季度比对,财政供养、退休人员信息半年比对,银行存款年比对,进一步提高救助精准率。三是全省首家出台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制度的若干措施,创新实施“群众互助金、村居互助会、群众互助APP”三大互助工程,完善“民政、医疗、教育、住房”等“8+1”救助转介,“信用+社会救助”项目入围民政部优秀案例。低保保障标准实现“十连增”,发放低保金6亿元、残疾人“两项补贴”6.9亿元、特困供养金3.5亿元、困境儿童保障金1.58亿元、尊老金2亿元。疫情期间为1.1万人次困难群众支出临时救助金920万元,发放一次性临时生活补贴2700万元、物价补贴750万元,养老机构纾困补贴1375.7万元。四是在困难群众较多的村(居)设立社会救助工作站(点),实行“一村一协理员”机制,加大对困难群众的主动排查和发现,做到早发现、早介入、早救助。实行“小额先行救助”事后补充说明,因病因灾因疫等遭遇急难的困难群众取消户籍地、居住地限制。
5.缺乏协调推进工作力度,社会治理基层基础薄弱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印发《关于做好村(居)民委员会成员补选工作,提升城乡基层自治水平的通知》,不定期核查对比村(居)成员信息等数据。加大社区社会工作者培训力度,1062名人员通过120学时专业培训被认定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组织3599名符合条件的人员参加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975人通过考试获得社会工作者证书。二是联合发改、财政等部门印发《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达标提升工作方案》,完成24个省级社区综合服务中心项目新(改)建和137个市级社区综合服务中心改扩建,进一步完善“最后一公里”服务群众“零距离”的设施。三是实施公益慈善、行业协会类社会组织党支部“红社工程”监管工程,市县两级社会组织等级评估率达30.4%和30%。引导注销、指导换届等方式清理“僵尸型”社会组织72家。推进社会组织年度检查、章程核准、抽查审计、等级评估等环节党的建设,探索成立1家功能型党支部、1家联合型党支部。高标准建成集培育、资源集聚、项目交易、创益交流、立体宣传等功能于一体的市社会组织孵化创益园,首批进驻社会组织18家。
(二)加强作风建设、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6.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作风依然存在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制定局《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和《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制度》,加强对处室、局属单位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的闭环管理,推动主体责任、监管责任和监督责任一体落实,对已开展的15个项目招标文件增加验收环节。二是对线上排查发现的重点跟踪帮扶对象及时纳入低收入人口数据库实施动态监测,线下入户排查掌握辖区居民遭遇突发事件、重大变故等特殊情形及时录入“金民工程”摸排平台研判,并将相关线索和预警信息数据推送至镇(街),变“人找政策”为“政策找人”。三是制定低保、特困、临时救助业务四级职责清单和办理流程图,印制《民政保障困难群体救助帮扶政策指南》,开展县镇村三级社会救助政策培训,局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及时公开最新社会救助政策,市局定期实地走访、电话暗访等形式,推进基层救助主动精准。四是制定《关于调整主城区养老服务补贴有关事项的通知》,引导养老机构由注重床位建设转为提升运营质量。完成3206户家庭适老化改造的市为民办实事项目。泉山区洗浴车交由博济老年公寓根据需求改为多功能化运营,铜山区洗浴车交由专业机构市场化运营。
7.“两个责任”落实不够有力,违纪违法问题易发多发
整改落实情况:每月每季度分别开展集体党员活动和警示教育,修订局廉政风险点排查和防控措施,筑牢廉洁从政堤坝。民政部、省审计厅、纪检监察部门反馈150条审计问题全部整改到位。会同市纪委党风室建成“市-村”四级贯通的阳光养老资金监管平台,5条资金线近6亿余元资金监管全覆盖,回访调查中老年人满意度达97%,阳光养老资金监管工作获省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批示肯定。会同市纪委九室建成残疾人“两项补贴”信息比对平台,17万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精准识别和动态管理效率大大提升。会同市纪委党风室联合开展村级“三务”公开规范,推动党务、村务、财务一栏清。建立与派驻纪检监察组会商制度,聚焦困境儿童、残疾人两项补贴等重点领域进行专项监督,对审计出现问题的2家局属单位和负责人及2名具体人员进行追责问责。
(三)基层党建和干部队伍建设方面
8.干部队伍活力不足
整改落实情况:在市委市政府的关心与支持下,增加2名年轻的局党委委员、副局长,调整后领导班子成员平均年龄45岁。调整3名年龄较大任职长的科职干部,12名中层干部平均年龄49岁。通过公开招录1名、争取名校优生2名、接收部队转业军官1名等方式为局机关充实4名年轻人员。分2批次退回借用下属事业单位人员。举办全市民政系统党员领导干部政治能力培训班,增强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民政高质量现代化发展的能力和水平。
9.党建引领作用不强
整改落实情况:印发《局党委、机关党委、机关支部机关党建工作责任清单》,明确党建工作职能、压实党建工作责任。严格执行局党委会议、中心组学习、民主生活会、党风廉政建设等制度,组织开展12次中心组集中学习,中心组成员交流发言2次以上,班子成员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组织生活。局领导班子成员对履行党建、意识形态、党风廉政建设等工作落实“一岗双责”情况列入述职报告。联合市纪委监委派驻组召开全面从严治党暨监督检查工作推进会,局党委与班子成员、县级民政部门及机关处室和局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层层签订责任书,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压紧压实管党治党责任。以“‘四个民政’绘就党建红心圆”书记项目为牵引,“民心党建·惠聚民生”获市机关党建五星品牌,“党建+”养老服务托起幸福“夕阳红”获市级机关“一支一项”三等奖。
三、突出政治担当,推动巡察整改成果巩固提升
(一)加强组织领导,推动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把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实,践行“民政爱民、民政为民”工作理念,对标对表“基本民生保障、基层社会治理、基本社会服务”职责,持续完善民政领域服务保障体系,切实兜住底、兜准底、兜好底。
(二)强化责任担当,推动整改任务高标准完成。始终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准确把握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重要论述和政治要求,对长期整改的任务,紧盯不放,一抓到底,确保按照整改时限完成整改;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抓好巩固提升,防止反弹;对需要长期坚持的整改措施,保持力度不减,深入推进,实现系统整改、全面整改、彻底整改。
(三)完善长效机制,推动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找准推进我市民政工作发展过程中的短板和差距,充分运用市委巡察整改成果,进一步梳理工作中的难点问题,补短板、强弱项,持续细化标准、完善制度,提升工作效能,结合数字政府建设,全面推进民政领域各项重点工作的落实,全力提升“五个民政”建设水平。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16-83686560;邮政信箱:徐州市新城区汉风路1号西综合区F603室;电子邮箱xzsmzjjgdw@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