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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诉撤诉了,反诉就自动撤诉吗?

2022-04-22  来源:中国徐州网-都市晨报  编辑:杨庆宇
2022-04-22  中国徐州网-都市晨报

办贷款时发现房子将被执行
      马先生:今年年初我购买了一套二手房,当时也查看了房屋登记状态,房屋确实登记在卖房人名下,房屋也没有抵押和查封。我和房主签订了购房合同,随后我支付了首付款,剩余房款准备去银行办贷款。在抵押贷款办理期间,卖房人告诉我房子卖不了了,说因为他身上有官司输掉了,法院准备执行这个房屋。房主让我去法院起诉,要求他继续履行合同,确认房屋产权已经归我。这样行不行?
      李律师: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七条规定:执行过程中,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中止对该标的的执行;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案外人、当事人对裁定不服,认为原判决、裁定错误的,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办理;与原判决、裁定无关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所以,你应当提出执行异议,如果对执行异议不服,还可以提出诉讼,而不是起诉房主要求确权。
 
签订以物抵债协议,会给出具调解书吗?
       王先生:我与李某之间有债权债务纠纷,李某拖欠我20万元迟迟不愿归还,无奈我起诉到了法院。第一次庭审结束后,李某觉得自己可能要输掉官司,便找我商量,想把他名下的一间商铺抵给我,我觉得商铺的价格差不多也就20来万,就同意了,我们之间签订了以物抵债协议。后来我想这个案子毕竟已经起诉到法院了而且还开过一次庭,就想去法院让法官出具调解书,但是法院不给出,说我可以撤诉。我想问法院不给出调解书,是不是合法的?
      李律师: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三百三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在第二审程序中,原审原告申请撤回起诉,经其他当事人同意,且不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他人合法权益的,人民法院可以准许。准许撤诉的,应当一并裁定撤销一审裁判。因此,法院不给出具调解说是正当合法的。因为虽然当事人在诉讼中达成以物抵债协议,但是法院难以审查该协议是否存在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情形,为慎重起见,不宜出具调解书予以确认。如果在一审程序中双方达成以物抵债协议的,原告可以向法院申请撤回起诉。如果在二审中双方达成以物抵债协议的原审原告可以申请撤回起诉。
 
本诉撤诉了,反诉就自动撤诉吗?
      刘先生:我是经营外墙涂料生意的,主营外墙涂料销售。2021年年底收账时,有一家公司的账没收回来,今年春节后我就将这家公司起诉了。起诉过程中对方提起反诉,反诉我提供的涂料质量不合格,要求我赔偿他们的损失。刚开始我都不知道什么叫反诉,问了法官才明白,法院说这是属于两个案子,但是可以合并审理。后来有中间人过来给我做工作,要求我撤诉,说本来也不是多大事,也没有多少钱,没有必要打官司,还说我这边撤诉,对方也就自动撤诉了,因为是合并审理。我想问是不是这样?
     李律师: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条规定:原告增加诉讼请求,被告提出反诉,第三人提出与本案有关的诉讼请求,可以合并审理。可以看出,反诉与本诉并非一定要合并审理,反诉可以单独审理。如果你想达到你们双方同时撤诉的效果,则需要你们双方均向法院递交各自的撤诉申请书。所以本诉撤诉不影响反诉的审理。反诉简单说是指被告向本诉的原告提起诉讼。反诉是一个独立的诉讼。这项诉讼请求的提起同样需要被告具有提起诉讼的权利,并按起诉的基本要求向法院提起,反诉提起后并不因本诉的撤回而消灭。

       律师观点,仅供参考。 本报记者 孟丽  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