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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发表看法遇到网络暴力,如何处理?

2022-04-25  来源:中国徐州网-都市晨报  编辑:杨庆宇
2022-04-25  中国徐州网-都市晨报

 卖房后需加20万元才给过户,合理吗?

刘先生:2018年11月,黄先生将家中一套拆迁安置房以市场价60万元卖给了我。合同签订后,我按照合同约定支付了全部房款,黄先生将钥匙给了我。可是,每当我催黄先生协助过户时,黄先生都以各种借口推脱,房子过户一拖再拖。前不久,我再次催促其过户时,黄先生却向我提出,要求我补偿20万元,否则不同意过户。请问黄先生的要求是否合理?

张律师:黄先生与你之间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系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的真实意思表示,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应属合法有效。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若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你向黄先生支付房款后,黄先生负有协助办理房屋过户登记的义务。现黄先生要求你补偿20万元才配合办理过户登记的行为,违反了合同约定的义务,应当承担继续履行合同的违约责任。你可以要求黄先生协助办理房屋过户登记,如黄先生不同意,你可以通过诉讼方式,要求黄先生协助过户。


醉驾摩托车,驾照被吊销,合理吗?

芦先生:2021年5月1日,我朋友李某醉酒无证驾驶无牌两轮摩托车发生交通事故,李某负事故全部责任。交警某大队对李某无证驾驶无牌摩托车的行为作出罚款300元的处罚。人民法院以危险驾驶罪判处李某拘役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后来他的机动车驾驶证也被吊销了。李某持有的小型汽车驾驶证与涉案交通事故无关,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是否有依据?

张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二款规定,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本案中,李某醉酒无证驾驶无牌两轮摩托车,分别受到刑事处罚和吊销驾驶证、罚款的行政处罚,三者之间不存在矛盾。《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是一种剥夺持证人驾驶各类型机动车上道路行驶资格的处罚,不是只剥夺驾驶某一准驾车型资格的处罚。李某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是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在卢某被追究刑事责任后,对其处以吊销所有准驾车型驾驶资格的处罚符合法律规定。


遇到网络暴力,如何处理?

王女士:我在网络上针对某一个体事件,发表了自己的一些看法,没想到遭遇到了网络暴力,对我伤害较大。请问我该怎么办?

张律师:第一、最高法、最高检《关于办理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的司法解释》规定,利用信息网络诽谤他人,同一诽谤信息实际被点击、浏览次数达到5000次以上,或者被转发次数达到500次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246条第1款规定的情节严重,可构成诽谤罪。
利用信息网络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破坏社会秩序的,以寻衅滋事罪定罪处罚。编造虚假信息,或者明知是编造的虚假信息,在信息网络上散布,或者组织、指使人员在信息网络上散布,起哄闹事,造成公共秩序严重混乱的,以寻衅滋事罪定罪处罚。第二、自身权益必须要维护,网络不是法外之地,他人的行为给人生活工作带来严重影响的,必将受到法律的制裁。在本案中,你遇到网暴,首先需要做的是,通过截图等手段进行保存证据。其次,通过报警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方式。报警可能会有两种结果,一种是情节严重的,警方会立案。另一种是情节不严重的,警方不立案,可以自己找律师取证起诉。

       律师观点 仅供参考  本报记者 孟丽 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