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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登记同居的,怎样解除关系?

2021-11-12  来源:中国徐州网-都市晨报  编辑:
2021-11-12  中国徐州网-都市晨报
  ■本期解答律师 王响 江苏茂通律师事务所
  江苏茂通律师事务所,第135期中国法律微信影响力排行榜全国四强,江苏师大法律硕士联合培养工作站,全省律师行业先进党组织,荣获省律师行业高质量发展引领奖。擅长办理建筑工程和房地产,婚姻家事、涉外法律事务,国际国内商事仲裁、公司法律顾问业务、知识产权、刑事辩护等律师业务。先后为上海铁路局、徐矿集团、


◆没登记同居的,怎样解除关系?

刘女士:我们没有领结婚证,但办了酒席,育有一个女儿。最近感情不和想分开,但男方却不愿意。怎么办才能解除关系呢?

王律师:你与男方没有办理结婚登记,只构成同居关系,并非法律上的夫妻关系。我国自1994年2月1日之后,婚姻登记就成为夫妻关系的构成要件,也就是说男女之间只有办理结婚登记的,才是夫妻关系。因此,如果你们双方不愿意继续共同生活,无须去民政局或者通过法院来解除同居关系。但是,你们仍然可以签订协议,就共同生活期间的共有财产进行分割,并对子女抚养等问题进行协商。如果男方不愿意就共有财产、子女抚养等事项与你协商或是协商无法达成一致的,你可以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三条的规定,就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要求法院进行判决。

◆提前结束实习期还得经过同意,该怎么做?

李先生:我是应届毕业生,在一家单位实习,约定实习期6个月。签订协议1个月后,因个人原因提前3周向领导提出离职,但遭到拒绝。实习协议上写着需要提前7天书面告知,并且需要征得同意才能结束实习协议。我应该怎么做?

王律师:建议你提前7天书面通知单位,结束实习,办理离职,并且保留好相关证据。“实习”一般不能认定为劳动关系,而且也不代表将来会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虽然实习协议不具备劳动合同的法律属性,但可以适用民法典合同编的相关规定,合同是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也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你们的实习协议约定是一定要得到单位的同意才能离职,而且实习协议很可能是单位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你协商的格式条款。该格式条款,明显限制了你的主要权利,应属无效。建议你提交书面辞职信,并保留好相关证据,比如公司负责人员的签收单;或通过邮政快递辞职信,保留好签收回单,以及与公司沟通相关内容的录音录像等。如果该单位是经批准的专门见习基地或单位,你还可向学校或当地人才服务中心反映或咨询投诉渠道。

◆商铺人员在小区里走宽带线,如何处理?

张先生:小区单元结构为一梯三户,我与邻居杜某、赵某共用三单元三层的公共区域。可是小区楼下开商店的既非本单元又非本小区人员,竟然在我们公用配电室拉拽宽带,走的外线,在靠近步梯的墙上乱拽,还走窗户。此种行为是否侵占了我们的使用权?

王律师:根据民法典规定,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业主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权利、承担义务;业主对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以及其他业主侵害自己合法权益的行为,有权请求其承担民事责任。小区配电井和公用配电室都属于小区共有部分,不单独属于你们这一层的三位业主。根据你的陈述,小区楼下商店所处经营性用房,一般属于小区建筑物的一部分,商铺从你们单元楼层走宽带线,如果是经过了业主和物业的同意,又必须从你们单元搭建,你们应当提供相应的便利。同时,物业公司按照物业管理服务合同负有对小区建筑共用部分的维护、养护和管理职责。如果商铺是私搭乱拽,或外线影响了小区的外观,则侵害了业主的权益,你们可以要求物业进行整改。

律师观点 仅供参考

徐报融媒记者 孟丽 整理

■11月15日值班律师 李钦官 江苏明奕达律师事务所

晨报法律援助团成员单位、江苏明奕达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2014年11月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之后便从事法律工作,具有深厚的法律理论基础和丰富的办案经验。擅长劳动争议、人身损害、交通事故、婚姻家庭及刑事案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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