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常态下江苏新兴文化产业的政策有效性研究
◎朱锦程
经济新常态(以下简称新常态)的重点在于可持续和稳增长,其主要特征之一是从要素驱动、投资驱动转向创新驱动。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显然,文化旅游业作为“文化+旅游”等产业要素多元融合的新兴文化产业门类,正是应对上述美好生活需求的有效市场供给。
根据“中国省市文化产业发展指数”和“中国文化消费发展指数”发布的报告,江苏文化产业发展指数连续五年排名全国前五位,文化消费指数连续四年位居全国前十位。数据表明,在新常态下江苏文化产业政策明显倾向于创意设计、文化金融和文化旅游等新兴文化产业。
目前来看,新常态背景下江苏各地文化旅游行业总体上对于产业政策是认同的,在文化和旅游资源跨界发展中所体现的创新意识、行动和策略与政府政策所倡导的文化旅游业深度融合理念趋于一致。
比如,在中央和省级政府相继重点支持文化旅游业的产业政策环境引导下,南京、苏州、无锡、镇江和扬州等江苏省主要旅游城市纷纷成立文化旅游集团公司,并涌现出中国科举博物馆、南京牛首山文化旅游集团公司、无锡灵山文化旅游集团有限公司、常州恐龙园文化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和苏州髙新旅游产业集团有限公司(苏州乐园)等一批蕴涵优质文化元素与特色内涵的行业标杆性文化旅游企业。
同时,《江苏省“十三五”旅游发展规划》将大运河文化遗产旅游和东陇海丝绸之路旅游带列人“四带、两圈、一网”的旅游发展格局,将大运河文化、楚汉文化、红色文化、温泉文化、酒文化等优质历史、地域和民俗文化资源切实转化为新兴文化旅游产业项目。目前,江苏大运河文化带拥有列入世界遗产名录的遗产区核心面积约占全国的1/2、遗产河段长度约占全国的1/3、遗产点数量约占全国的40%。
在江苏省“十三五”文化、旅游发展规划的政策引导下,无锡、苏州、扬州、徐州、宿迁等江苏省运河沿线城市深入挖掘本地区遗存的大运河文化带遗存资源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以及民间传说、历史故事、知名典故等资源优势,结合相关产业资源着力打造“编故事”“有故事”“讲故事”和“体验故事”等一条完整、有趣的文化旅游项目产业链。
淮安中国漕运博物馆、扬州邵伯古镇、无锡清名桥历史街区、大运河全线唯一的水陆城门——苏州盘门以及徐州古运河畔窑湾古镇等大运河沿线优势文化遗存正在成为文化旅游产业开发的热点选择。
总之,江苏各级政府和文化旅游行业高度重视并采取具体措施应对相关产业政策,这是新常态下新兴文化产业的政策认同度在政府和企业层面的直接体现。
所谓“政策主体能力”,是指专门机构、制度等政策执行保障措施;分工合理性,权责明确性及协调性;敬业精神、责任心和组织能力。
新常态下江苏新兴文化产业的政策主体能力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一是健全专门性政策实施机构。二是出台一系列旨在推进新兴文化产业振兴的政策扶持性、倾斜性文件。三是相关部门分工明确,相互协作,在新兴文化产业推进方面体现出较强的组织能力。
有学者分析中央和地方文化产业政策的影响时效时,运用回归分析实证研究法研究1996—2013年间的三组回归数据发现:地方文化产业政策能都显著促进文化产业的发展,地方文化产业政策落实比较好。随着时间延长,颁布越久的地方政策效果呈下降趋势,就东部地区而言,地方文化政策始终有效。
还有学者从内容分析入手,经过政策有效性实证研究发现:在我国文化产业髙速发展时期,政策过多地注重了文化产品的开发和文化产业基础设施的建设,但是没有很好地促进文化产品的消费政策同步出台,导致原创性、有髙度、有思想的产品供给不足,而同质化严重具有娱乐化的产品复制粘贴行为泛滥。
因此,结合经济新常态的主要特征,拟从以下维度概括提升新常态下江苏文化产业政策有效性的基本路径:
准确把握新常态最强调的创新驱动战略,加快推进传统文化产业转型升级,根据新常态要求,提供符合江苏新兴文化产业升级;明确以创新战略主导下的政策有效性执行准则,努力实现增长动力合理转化;优化产业政策有效性执行方案的产业链布局,有效匹配执行度与评估指标;细化产业政策有效性落地的目标指向,精准划分产业类型与层次的政策需求;保障新兴文化产业的适当市场化程度,逐渐探索产业政策有效性的创新内涵。
(作者为江苏师范大学历史文化与旅游学院副院长、副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