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判决离婚后还要去办理离婚证吗?
|
●判决离婚后还要办离婚证吗?
陈先生:我和李某于2015年登记结婚,婚后感情很差,无法共同生活。我在法院起诉离婚,前段时间法院判决解除我和李某的婚姻关系,李某也没有上诉。法院判决离婚后,我和李某还需要去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领取离婚证吗?
曹律师:不需要。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条规定:完成离婚登记,或者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生效,即解除婚姻关系。
●嫁出去的女儿有继承权吗?
牛女士:我父母在前些年去世了,留下了两套房子。父母去世之前没留下遗嘱。我还有一个亲哥哥,前些天我找哥哥商量分割父母遗产的事,哥哥说我是嫁出去的女儿,没有权利继承父母的遗产。请问我有没有权利继承父母的遗产?
曹律师:你有权继承你父母的遗产。根据民法典规定,继承权男女平等。你父母留下的两套房产应由你哥和你均分。
●路面施工留大坑摔伤骑车人
杜先生:我是从事销售工作的,前些天我谈完一个客户,下班的时候已经是晚上9点了,骑车回家路过一处路口时突然摔倒受伤,被路过的好心人扶起来之后发现路面有一个大坑,一问才知道白天有人在这里施工,施工人员并没有放置任何提醒标志,也没有采取任何防护措施。我去了医院进行治疗。我能要求施工方承担赔偿责任吗?
曹律师:可以。根据民法典规定:在公共场所或者道路上挖掘、修缮安装地下设施等造成他人损害,施工人不能证明已经设置明显标志和采取安全措施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违法解除合同,可以要赔偿金吗?
倪女士:我在房地产公司从事房屋销售工作,在公司已经工作6年了,6年来一直认真工作,公司交办的事情都能很好完成,也没有违反公司的规章制度。今年6月,公司突然把我辞退了,也没有什么具体的原因。我能要求公司支付赔偿金吗?
曹律师:可以。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律师观点 仅供参考
徐报融媒记者 周涛 整理
■本期解答律师 曹文莉
江苏明奕达律师事务所
江苏明奕达律师事务所经徐州市司法局批准于2020年正式设立,是一家合伙制律师事务所,各合伙人均有3年以上的执业经验,承办过大量刑事、民事、经济、行政等案件,担任过数家大中型企业及政府部门的法律顾问,有着较为丰富的办案经验。业务领域包括公司股权纠纷、合同纠纷、刑事辩护等。办公地址位于徐州市泉山区淮海西路255号公交商贸大厦1-1701室,电话85708177。
■明日值班律师 张莉
江苏红杉树律师事务所
晨报法律援助团成员单位、江苏红杉树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毕业于中国矿业大学法学院,法学学士。自执业以来,致力于研究建筑房地产相关法律事务和公司法律事务、婚姻继承等法律事务。特长:主要承办经济合同纠纷、建筑施工合同纠纷等房地产纠纷案件及其他民事、刑事案件。
法律援助
■传递法制力量 ■构建和谐社会
每周一至周五9:00-11:00可打专线电话 85773333
协办:江苏明奕达律师事务所 江苏茂通律师事务所 江苏红杉树律师事务所 江苏典锐律师事务所 江苏圆点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