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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住房检测出甲醛超标,能否退租?

2021-07-27  来源:中国徐州网-都市晨报  编辑:周天玉
2021-07-27  中国徐州网-都市晨报
  ■本期解答律师
  张昌松 江苏典锐律师事务所
  江苏典锐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16年8月,办公面积800平方米左右,目前有注册执业律师8名、助理4名,行政人员2名。该所有着稳定团结的律师团队,丰富的实践经验。
  地址:徐州市鼓楼区平山路11号九里景秀6号楼1单元708-716室 联系电话:0516-85857339。

■用人单位扩大旷工规定合理吗?

马先生:我准备应聘一家公司,但在公司入岗前培训过程中发现,该公司制定的规章制度中规定“员工迟到或早退30分钟以上视为半天旷工,3个小时以上视为一天旷工”,如果公司用该条款对员工进行处罚,法院会支持吗?

张律师:用人单位制定规章制度不仅要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而且要兼具合理性,该规定扩大了公司对员工违纪情节的认定,即使认定其构成旷工,也只能认定为迟到的时间,而不能直接扩大认定旷工半天或旷工一天,这种扩大员工违纪情节的行为,直接导致扩大了员工的违纪结果,加重了劳动者的违纪责任。因此,该条款不具有合理性,如果公司用该条款对员工进行处罚,法院应当不会支持。

■行使抵押权需要什么条件?

赵先生:今年1月,朋友王某向我借了150万元用于周转,借款期限4个月,并承诺用他名下的房产作为抵押,我们双方签订了《借款合同》和《抵押合同》,《抵押合同》约定“自双方签字盖章且抵押登记办理完毕之日起生效”。我按照借款合同约定向其出借了150万元,但未办理抵押登记,现在王某无力偿还,我能否按照《抵押合同》的约定行使抵押权?

张律师:虽然民法典第二百一十五条明确规定了不动产物权合同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不影响合同的效力,但是该条同时规定了例外条款“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也就是说,如果当事人约定将登记作为该合同的生效要件,则应按照附生效条件合同对待,因此,赵先生因未办理抵押登记,所附条件未成就,故该合同未生效。

■租住房甲醛超标能否退租?

杨先生:今年5月我租了一套房子用于居住,并向房主支付了一年的租金和押金。入住后我发现身体一直不舒服,请检测部门对该房屋进行了检测,发现该房屋甲醛超标、空气质量不达标,不适宜居住。我能否要求房主退还我的租金和押金?

张律师:杨先生租赁房屋的目的就是为了居住,但因房主提供的房屋存在空气质量不合格的问题,导致杨先生无法正常居住使用,房主应当退还杨先生相应的租金和押金。并且,杨先生还可以要求房主承担检测房屋的费用。

■工作中因病死亡能否认定工亡?

周先生:我弟弟患有严重的慢性肝病,今年在工作中因消化道大面积出血,送到医院进行抢救,当日因抢救无效死亡,但公司认为我弟弟是慢性肝病导致消化道大面积出血而死亡的,不属于在工作中突发疾病,因此不能认定为工亡,这种说法符合法律规定吗?

张律师:虽然周先生的弟弟患有慢性肝病,但是,周先生的弟弟在工作中消化道大出血是突然发病,应属于法律规定的“突发疾病”。因此,如果周先生的弟弟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因该种疾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应当视同为工亡。

律师观点 仅供参考

徐报融媒记者 周涛 整理

■明日值班律师

曹文莉 江苏明奕达律师事务所

曹文莉律师于2007年11月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之后便从事法律工作,具有深厚的法律理论基础和丰富的办案经验。擅长金融借款、物权担保和婚姻家事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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