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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购绿豆一周才取变成绿豆芽,能否赔偿?

2021-02-25  来源:中国徐州网-都市晨报  编辑:杨磊
2021-02-25  中国徐州网-都市晨报
  ■本期解答律师 刘茂通 江苏茂通律师事务所
  江苏茂通律师事务所—全球精品律所联盟副主席单位,第135期中国法律微信影响力排行榜全国四强,江苏师大法律硕士联合培养工作站,全省律师行业先进党组织,荣获省律师行业高质量发展引领奖,江苏省省级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法律服务协议供应商。先后为近200家单位以及重大基建项目担任法律顾问。2018年4月设立

  1  小区篮球场噪音扰民,该怎么办?

  周女士:我们小区内有个篮球场,距离住宅楼很近,大约20米,从早上6点多到晚上10点左右不定点打球的人很多,噪音很大,严重影响附近居民休息、生活,特别是老年人、儿童、孕妇等需要保证充分休息的人群。多次投诉到物业均得不到有效解决,该怎么办?

  刘律师:根据《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的规定,你们小区篮球场上打篮球的声音属于社会生活噪声。按照国家《城市区域噪声标准》中对于以居住、文教机关为主的区域,环境噪声的最高限制为昼间55dB、夜间(指22时至次日6时)45dB,你可以买一个分贝检测仪进行初步检测,如果在这个时间段内产生的噪音超出标准,你可以向环保部门投诉,也可以根据《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五十八条的规定,向当地的公安机关报警,告知打球者尽量不要在特殊时间段打球,以免影响其他居民的正常休息。

  2  婚后4个月女方失联,能离婚要回彩礼吗?

  李先生:我和女方是在外地打工认识的,相处一年后登记结婚,彩礼给了近20万元,而且大部分是借的。婚后大概共同生活了4个月,由于女方母亲生病,她就回老家了,到现在一年半一直失联,她家人说,她到另外一个城市工作了。我能起诉离婚追回彩礼吗?

  刘律师:可以返还彩礼的情形有:(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根据你的描述,你给付的彩礼中大多数是借的,如果借钱给付彩礼导致你生活困难,你可以在起诉离婚的同时要求追回部分彩礼。但因为你们毕竟领了结婚证,还在一起生活过,因此返还彩礼的数额可能需要由法院酌定,一般是根据其过错程度、双方的经济状况等因素判断。此外,由于你们已经实际分居一年半,你起诉离婚获得支持的可能性还是比较高的。建议你考虑清楚后,收集你给付彩礼后生活较为困难的相关证据,并尽快起诉。

  3  调岗后被老板解雇,还不给赔偿金

  陈女士:我在原岗位工作两年半后,老板以我工作能力不够为由,将我调岗降薪一半。在新岗位工作了半个月,没有违纪违法行为,老板却说要解雇我,但又不同意给赔偿金。现在老板不出具书面解雇报告,也不安排我上班。怎么维权?

  刘律师:你因工作能力不够第一次被调岗,但同意并接受了相应岗位和薪资,如果符合《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的规定,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那么用人单位有权利提前30天通知或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之后解除与员工的劳动合同。但用人单位必须能够举证证明该员工不能胜任工作,调岗后仍不能胜任工作,否则就是违法解除。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按照劳动者的工作年限,每工作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支付经济补偿金。用人单位既没有发出解雇通知,也不安排你上班的,视为没有解除合同,员工应继续按照原来的工作岗位上班,如公司发出解除劳动合同的书面通知,或不给员工发工资的,则员工可以向劳动仲裁部门申请仲裁。

  4  网购的绿豆一周才取,结果变成了绿豆芽

  王女士:我网购了一份绿豆,由于工作繁忙我让快递员将绿豆放在了传达室,一星期后我才想起这份绿豆。拿到绿豆后,我看到里面不是绿豆而是绿豆芽。我给商家打电话,对方却说是因为我没放置好受潮所致。这种情况能否要求商家赔偿?

  刘律师:根据民法典规定,出卖人按照约定或者依据本法第六百零三条第二款第二项的规定将标的物置于交付地点,买受人违反约定没有收取的,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自违反约定时起由买受人承担。即快递送达后买家未及时取货的,毁损风险须由买家承担,这种情况不能要求商家赔偿。

  律师观点,仅供参考。

  徐报融媒记者 孟丽 整理

  ■明日值班律师 张玉龙 江苏帝伊律师事务所

  晨报法律援助团成员单位——江苏帝伊律师事务所主任,清华大学法律硕士。自从事专职律师以来,办理各类案件数百件,现在重点办理民商事案件。2011年6月被徐州市司法局评为“2010年度徐州市法律援助优秀律师”。2012年度张玉龙领导的江苏帝伊律师事务所被徐州市司法局评为法律援助先进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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