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子女能继承农村老家父母的房子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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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小孩在幼儿园内被垃圾绊倒受伤
姜女士:5岁的儿子在上幼儿园。去年11月,儿子在幼儿园游乐场玩耍,当时正值幼儿园放学,老师催促幼儿及时离开,儿子从游乐场跑向幼儿园门口时,被堆放在游乐场上的建筑垃圾绊倒,胳膊碰在裸露在地面的石头上(当时游乐场正在维修,未设置警戒线和注意告示牌),导致儿子左胳膊严重受伤。我和爱人多次前往幼儿园及教育部门要求协商处理此事,但幼儿园及主管部门一再推卸责任。我该怎么办?
张律师:民法典第20条规定:不满8周岁的未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第1199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侵权责任。你儿子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尚未离开幼儿园时受到伤害,根据民法典第1199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受到伤害的,幼儿园主张不承担责任,应举证证明没有过错,只要幼儿园不能证明其无过错,即推定幼儿园存在过错。因此,你可以代儿子提起诉讼,要求幼儿园承担赔偿责任。
2 物管让开发公司进小区装广告牌
郑先生:近期,有房产开发公司在我们小区绿化带边或者路边安装房产宣传广告牌板,有的牌板特别大,安装后影响我们出行视线,很不安全。我们业主不让安装,开发商却说经过了物管允许。物管能随便允许广告公司在我们小区里安装广告牌板吗?即便安装了广告牌板,收费该归谁呢?
张律师:民法典相关规定:改变小区共有部分的用途,或者利用共有部分从事经营活动,由业主共同决定。由于安装广告牌板属于利用共有部分从事经营活动的行为,依据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八条第二款,要求面积占比三分之二以上、且人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而表决的业主当中,又需要有面积占比四分之三以上,且人数占比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同意。只有同时满足上述条件,才能决定小区内是否可以张贴或悬挂广告。因此物管公司是没有权利随便允许广告公司安装广告牌板的。民法典第282条中规定: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等利用业主的共同部分产生的收入,在扣除合理成本之后,属于业主共有。也就是说,民法典明确了利用小区业主共有场所产生的收入,属于业主共有。
3 城镇子女能继承农村老家父母的房子吗?
宋先生:我在城镇工作,户口也是城镇户口。我父母在农村生活,他们在农村有一处住宅,我没有其他兄弟姐妹。我想了解一下,在我父母百年之后,我能继承父母的房子在农村居住吗?
张律师:民法典规定,继承人只能继承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而宅基地所有权是属于集体所有的,并不是个人财产,所以不能继承,但宅基地上的房屋可以继承。根据《土地管理法》和民法典规定,虽然可以继承宅基地上面的房子,但也是有条件和有限制的继承。一是城市子女继承农村老家房子,前提要有宅基地证书、房产证书等可以证明房子属于自己的父母所有,否则不能继承。二是城市子女继承房子之后,房屋不得进行大规模的翻建、改建、扩建,一直等到房子倒塌或者不可居住之后,宅基地的使用权就由集体组织收回。因此,根据法律规定,你的父母如果有集体土地使用证或者房产证,你是可以继承父母的房产的,也可以居住,但是不能大规模翻修。
律师观点 仅供参考
徐报融媒记者 孟丽 整理
■明日值班律师 李珂豪
江苏红杉树律师事务所
晨报法律援助团成员单位、江苏红杉树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湖北警官学院法学学士、苏州大学法律硕士,擅长领域:民商法、公司法、婚姻法、继承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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