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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房没过户,拆迁款被原房主领了

2021-01-15  来源:中国徐州网-都市晨报  编辑:杨磊
2021-01-15  中国徐州网-都市晨报
  ■本期解答律师 曹静
  江苏红杉树律师事务所
  江苏红杉树律师事务所始创于1996年,坐落于徐州市中山北路1号盛佳大厦八、九、十三层,共有执业律师80人。在多名博士合伙人的带领下,划分为房地产建筑、金融保险、破产、民事、婚姻、刑事、行政等事业部,形成了业务精通、分工合作的律师团队。担任了数百家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的法律顾问。

  1  相约打网球被球击中,同伴担责吗?

  张先生:元旦期间我和王先生相约打网球,后我不幸被王先生打出的球击中左眼,诊断为人工晶体脱位、前房积血等。现就手术费用、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费用与王先生协商未果。请问这几项请求是否能得到支持?

  曹律师:根据规定,自愿参加具有一定风险的文体活动,因其他参加者的行为受到损害的,受害人不得请求其他参与者承担侵权责任;但是,其他参与者对损害发生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除外。网球运动属于典型的对抗性体育运动项目,被参与者被网球击中的可能性非常高。你作为网球爱好者,对于自身和其他参与者的能力应当有所认知和预见,但是仍自愿参加,那么应认定为自甘冒险的行为。所以,除非王先生对损害发生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否则不承担责任。

  2  未婚生子,两岁多的孩子能归女方抚养吗?

  王女士:2018年我和刘先生同居,未办结婚登记,2019年初育有一子,儿子出生后一直跟着我生活至今。最近双方感情不和,但都想要儿子的抚养权。请问抚养权能归我吗?

  曹律师:对子女的抚养权归属问题,适用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原则。已满两周岁的未成年子女,父母均要求直接抚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考虑到孩子从小跟随母亲生活,结合小孩的成长环境及生活状况,由你继续抚养对其成长更为有利。

  3  买房没过户,拆迁款被原房主领了

  郑先生:2010年6月,我从表兄吴先生处购买商品房一套,交付房款后未办理过户,但我家居住该房屋至今。现因城市规划此套住房已纳入拆迁范围,吴先生作为房屋登记的所有权人与拆迁办签订了征收补偿协议,并领取了拆迁补偿款。请问补偿款是否应给我家?

  曹律师:吴先生作为涉案房屋登记的所有权人与拆迁部门签订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协议,合法有效。征收补偿款应当归你所有。根据规定,吴先生应当及时将出卖的房屋过户登记在你名下,既然吴先生已将被征收标的出售并收取了你的购房款,那么就无权享有征收补偿款。因此,这笔补偿款应当归你所有。

  4  楼上扔西瓜皮致我受伤,怎么处理?

  赵先生:我从自己家楼下经过时,被突然从楼上扔下来的一块西瓜惊吓到,导致摔倒,盆骨骨折,花去不少医疗费。现在找不到侵权人,我该怎么处理此事?

  曹律师:根据民法典规定,在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时候,需要公安机关介入。人为因素的高空抛物伤人应当先由公安机关按照刑事案件介入侦查,查清责任人。同时,物业服务企业等建筑物管理人应当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防止高空抛物情形的发生;未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的,应当承担未履行安全保障义务的侵权责任。

  律师观点 仅供参考

  徐报融媒记者 孟丽 整理

  ■1月18日值班律师 胡波 江苏典锐律师事务所

  晨报法律援助团成员单位、江苏典锐律师事务所主任,长期担任国有大型企业和行政事业单位的法律顾问。擅长办理合同法、公司法等民商领域的诉讼案件,并具备丰富的大客户服务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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