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损失难确定?价格争议调解这招灵!

2022-11-03  来源: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编辑:杨磊
2022-11-03  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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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某因装载机被扣押诉至法院,要求被告赔偿其扣押期间产生的营运损失,因无法举证具体损失数额,法院遂委托评估机构进行评估,但先后两次因装载机故障率、出租率无法量化被评估机构退回,案件审理一度陷入僵局。法官为难之际,通过“人民法院调解平台·江苏微解纷”将此案推送至徐州市价格认定中心进行调解。双方当事人基于对价格认定中心权威、中立和专业的认可,在调解员耐心细致的协调下,握手言和。以上场景只是人民法院与价格认定中心协调化解矛盾纠纷的一个缩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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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徐州法院始终“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依托最高人民法院、国家发改委和司法部“总对总”在线诉调对接机制,积极推动价格争议调解和诉讼制度的有机衔接,不断提升司法对于市域社会治理的贡献度。2021年以来,全市法院通过“人民法院调解平台·江苏微解纷”平台向市发改委价格认定中心推送案件2163件,价格认定中心受理1706件且全部办结,其中调解成功1171件,调解成功率达6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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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全对接机制,夯实合作平台,积极作为主动作为,彰显责任担当。2021年1月,市中院联合市发改委、市司法局下发《关于建立价格争议调解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成立工作专班,在价格认定中心设立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加强综合协调和督导,凝聚工作合力。依托市中院矛盾纠纷多元化解领导小组、价格争议诉调对接办公室和价格争议调解联席会议“三位一体”的工作机制,通过定期协商、座谈,编发会议纪要等务实举措,不断提升价格争议纠纷化解水平。

强化职责分工,找准角色定位,释放机制活力,叠加机制效能。充分发挥人民法院在诉调对接机制中的主导作用,利用人民法院在法律方面的专业优势和价格认定中心在价格方面的技术优势,通过强强联合,组成“法官+特邀调解员”的专业团队线上线下同步开展调解,释放价格认定对于矛盾纠纷争点、堵点的催化作用,让纠纷化解的更顺畅、更高效,让老百姓无后顾之忧。

明确工作思路,深耕细作,不断推动价格争议调解向精细化、精准化方向发展。依托市中院矛盾纠纷多元化解领导小组工作机制,在广泛征求全市法院审判业务部门意见的基础上,联合价格认定中心制定了《涉价格争议可调案件清单》,清单覆盖物权纠纷、买卖合同纠纷、侵权责任纠纷等九大类矛盾纠纷,提高了审判业务部门向价格认定中心推送案件的精准度和实操性。按照“先易后难”的思路,选取鼓楼法院作为试点,结合价格认定中心在房地产专业领域的突出优势,对分家析产类案件先行先试,不断畅通流程堵点。睢宁法院依托县域电商产业优势,深挖特色电商产业价格争议化解潜力,探索价格争议专业资源与服务地方经济发展相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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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挥资源优势,打造线上线下双阵地。以“总对总”在线诉调对接机制框架为支撑,市中院将价格认定专业人员纳入调解员名册进行身份认证,统一入驻“人民法院调解平台·江苏微解纷”。鼓楼法院会同市价格认定中心制定《价格争议诉调对接工作协作方案》,在非诉中心专门设立“价格争议诉调对接工作室”,打造前沿示范阵地。云龙、睢宁、新沂等多家基层法院亦迅速跟进,明确专门的诉调对接联络员,逐项对接流程节点,对调解成功的纠纷及时进行司法确认,对调解不成的纠纷第一时间回转,推动诉前、诉中对接更加规范、更为深入。

徐州地区价格争议诉调对接工作取得了良好的工作成效,市价格认定中心在2022年全国价格认定工作座谈会暨价格争议纠纷调解试点工作总结会上做经验交流发言,外省市法院及相关部门先后到我市进行专题调研,工作成效得到了上级的肯定与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