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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助企纾困 推进柔性执法

2022-05-21  来源:中国徐州网-徐州日报  编辑:薛鹏
2022-05-21  中国徐州网-徐州日报

本报讯 (记者 朱睿)近日,市应急管理局印发《安全生产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清单(第一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对安全生产轻微违法行为实行不予行政处罚。清单16项具体内容聚焦“精准执法”细节,切实为企业“松绑减负”,为贯彻落实统筹做好经济发展、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守牢安全生产稳定底线,营造企业发展最优安全环境提供有力支持。

清单明确了相关细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对生产经营单位未按照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未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未建立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制度、未按照安全风险分级采取相应管控措施等10条具体情况,属首次发现,当场整改或限期限时整改的,按照适用条件依法不予行政处罚。

依据《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一般生产经营单位已建立特种作业人员档案,但有1名新增特种作业人员未及时建立档案,时间不超过15日,属首次被发现,能当场改正的,依法不予行政处罚。

清单还明确了从业人员安全培训的时间少于有关标准规定、工业企业未将安全风险管控纳入年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计划、生产经营单位未按照规定进行应急预案修订,以及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未在开展现场技术服务前七个工作日内书面告知项目实施地资质认可机关、高危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未按照国家规定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等轻微违法行为免予行政处罚的具体适用条件。

据了解,为应对疫情冲击,上月,《徐州市应急管理局关于有效应对疫情影响助力企业纾困解难政策措施》出台。助企纾困“政策包”15条具体措施中特别提到,要开展“精准执法+优质服务”活动,组织执法人员深入企业服务,推进包容审慎柔性执法,同时加强对行政处罚案例的审核,避免事实认定不清和程序不合法等问题发生,并最大限度减轻对企业生产的干扰。“政策包”同时要求不随意对企业开展执法,并对企业自查发现且正在整改的隐患不予处罚。

此次印发《安全生产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清单(第一批)》,是我市全面深化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具体举措。下一步,市应急管理局将以2022年“执法精准年”为契机,持续强化精准执法,不断提升服务水平,扎实推进助企纾困各项政策精准落地,营造安全稳定的良好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