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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和公公先后去世,未出生的胎儿有继承权吗?

2022-05-13  来源:中国徐州网-都市晨报  编辑:杨庆宇
2022-05-13  中国徐州网-都市晨报

追赶逃逸者受伤,找谁索赔

韩先生:前段时间我骑电动车下班回家路上,一个骑电瓶车的男子追尾了前面一个电瓶车,把前面电瓶车给撞倒了,骑车人也摔了下来。追尾者没有停下来查看伤者,反而骑车就跑。我骑车在后面追,终于将其拦下,但由于车速较快,最后一刻我也摔倒受伤。后来有人报警,交警出警后向我了解了详细情况。我挂了几天水,花了一千元医药费。请问对于我的损失,该找谁赔偿?

李律师:民法典规定,因保护他人民事权益使自己受到损害的,由侵权人承担民事责任,受益人可以给予适当补偿。没有侵权人、侵权人逃逸或者无力承担民事责任,受害人请求补偿的,受益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交通肇事发生后,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抢救伤者,追尾者逃逸的行为违法。你作为普通公民,挺身而出,制止正在发生的违法行为,属于见义勇为。因见义勇为受到损害的,见义勇为者有权要求受益人给予适当补偿。也就是说,当见义勇为者因保护他人人身、财产利益而遭受损害时,法律将为其提供救济以免除其后顾之忧。


丈夫多次家暴,能提离婚并索赔吗?

王女士:我与丈夫经他人介绍相识,两个月后登记结婚。婚后丈夫经常酗酒,因生活琐事不顺心就家暴我,把我打得遍体鳞伤。其间我报了多次警,也有医院的病例。现在我已经不敢回家和他一起生活了,我想起诉离婚同时索赔,是否可以?

李律师: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二)与他人同居;(三)实施家庭暴力;(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五)有其他重大过错。为了保护婚姻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我国法律规定了离婚损害赔偿制度。因你丈夫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存在家庭暴力情形,你可以要求损害赔偿。


丈夫和公公先后去世,未出生的胎儿有继承权吗?

刘女士:我怀孕四个月,一家人都很开心。谁知天有不测风云,丈夫因意外去世,公公因丧子之痛一病不起,没多久也去世了。我丈夫有一个弟弟,我婆婆还健在。公公去世后,丈夫的弟弟要我回娘家住,说我肚里的孩子对公公的遗产没有继承权,所有的遗产全部由他一个人继承。请问,是这样吗?

李律师:涉及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胎儿利益保护的,胎儿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但是,胎儿娩出时为死体的,其民事权利能力自始不存在。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胎儿娩出时是死体的,保留的份额按照法定继承办理。你公公的遗产应当由其子女和配偶继承,你丈夫先于其父亲死亡,你丈夫应继承的份额可由子女代位继承。此时你们孩子尚未出生,根据规定,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胎儿娩出时是死体的,保留的份额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律师观点,仅供参考。本报记者 孟丽 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