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建设
城镇化是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必由之路。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5月6日印发《关于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的意见》,为基本建成各具特色、富有活力、宜居宜业的现代化县城提供了明确的行动方案。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始终坚持“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不断加快城镇化建设步伐,我国城镇化和城市发展已经进入新的发展时期。《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明确指出,要“坚持走中国特色新型城镇化道路,深入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战略”。这就需要我们秉承以人为本的发展理念,顺应城镇化发展规律,因势利导,积极稳妥扎实有序推进城镇化,不断提升新型城镇化水平。
深化改革,激活一池春水。深入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关键是要实现人的市民化,有效破解已经转移到城镇就业的外来人口与农业转移人口落户问题。要全面落实取消县城落户限制政策,确保稳定就业生活的外来人口与本地农业转移人口落户,实现“一视同仁”。主动适应农业转移人口高流动性要求,尽快实现社会保险顺畅参保、转移与接续,逐步建立统一的教育、就业、医疗卫生、养老、工伤、住房、基本生活保障等公共服务体系,实现“应享尽享”。同时,要建立健全省以下财政转移支付与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挂钩机制,重点支持吸纳农业转移人口落户多的县城。
优化治理,保障民众利益。“城,所以盛民也。”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城市管理应该像绣花一样精细”。新型城镇化进程离不开科学化、精细化、智能化的城市治理,这关乎市民的获得感、幸福感与安全感。要积极顺应城镇化发展规律,大处着眼、小处着手,科学决策设计,细化精准实施,完善市政设施体系,畅通对外连接通道,增强防灾减灾能力。充分利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打通整合卫生健康、公共安全、管网改造、交通运输等领域数据资源,拓展城市治理成效。
提升品质,促进绿色宜居。“让城市融入大自然,让居民看得见山、看得见水、记得住乡愁”“慎砍树、不填湖、少拆房”“延续城市历史文脉”是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反复强调的内容。在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过程中,加强历史文化和生态保护同样是“新型”的应有之义。城镇化既不是简单地拆旧建新,也不是盲目追求鳞次栉比的高楼大厦,而是需要注重历史文化保护与城市风貌塑造,彰显城市独特的历史文脉与精神品质。要倡导生产生活低碳化,大力推广绿色节能减排,增强垃圾污水回收处理能力,努力构建拥有蓝天碧水净土的宜居之所。(许毅)
编辑:崔东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