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执行和解协议,如何维权?
官司拖了5年没打,法院审查时效吗?
韩先生:我朋友王某前些年因做生意周转向我借钱,打了借条,借条上写明了借款金额、还款时间等,我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将借款转到了王某账户。后王某生意失败,借款到期后没有偿还,我当时跟他说什么时候有钱什么时候还,结果这个事情一直拖了5年。现在我准备去法院起诉,我手头上有借条和转款记录,证据比较齐全。我比较担心诉讼时效的问题,在诉讼中如果被告不主动提诉讼时效问题,法院会不会向被告说这个问题呢?
李律师: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若被告在庭审时没有主动提出诉讼时效抗辩,法院不会对诉讼时效进行主动审查,但是虽然当事人未当庭提出诉讼时效抗辩,如果其提交的书面答辩意见中提出诉讼时效抗辩的,则应认定其提出诉讼时效抗辩,法院应对诉讼时效问题进行审理。
诉讼过程中被告失踪,诉讼程序中止吗?
叶先生:我是经营瓷砖生意的,2021年1月,吴某因为房屋装修从我这购买了瓷砖,当时吴某仅支付了订金,没有支付剩余款项。我多次上门催要,但是吴某均以没有钱拒绝支付。无奈我起诉到法院,一审法院向原被告双方送达了开庭传票,开庭前夕,吴某家人告诉我说吴某失踪了,没有办法开庭,同时他们也向法院递交了一份说明,请法院中止审理。请问法院会不会中止审理我的案子?
李律师:对此问题应当具体分析。在未经宣告失踪程序前,吴某是否属于失踪人员尚未经过法定程序认定,这时人民法院则要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规定,“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如果吴某已经被利害关系人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失踪,人民法院依法受理且尚未审结的,这时应适用《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条第一款第五项规定“本案必须以另一案的审理结果为依据,而另一案尚未审结的”中止诉讼。
不执行和解协议,如何维权?
翟先生:王某拖欠我10万元货款拒不支付,我起诉到了人民法院,案件经过一审、二审审理,判决我胜诉,王某需要向我支付货款。后我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在执行过程中,王某找到我想和我达成和解协议,说愿意以他名下的车辆来抵偿债务,我同意了。我们去法院签订了执行和解协议,法院裁定中止执行。后王某反悔,拒不向我交付车辆,也不配合我去车管所办理过户手续。请问我能否请求法院强制执行和解协议?
李律师:不能。在执行程序中,如果双方当事人经过平等协商,自愿达成和解协议的,人民法院经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中止执行或终结执行,但我国法律规定的执行和解是诉讼外和解,并没有法院的参与,性质上和效力上等同于民事合同,因此不能由法院直接执行和解协议。对于你这种不履行和解协议的情况,你可以申请法院恢复执行。
律师观点 仅供参考 本报记者 孟丽 整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