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岁小孩高空抛物致人受伤,家长担责吗?
农村户口在外地工作,还能获得安置补偿吗?
陈女士:我是农村户口,户籍一直未变动。和丈夫结婚后育有一儿一女,丈夫和子女的户口均迁入我的户口上,之后因工作原因我们一家长期在外居住生活。在未经批准的情况下,我委托弟弟在老家宅基地上建了房屋,后该房屋被认定是违法建筑被强制拆除。现在宅基地所在土地被国家依法征收,我能否获得相应的安置补偿?
张律师:宅基地使用权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一项基本权利,应当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你作为本村村民,户籍一直未变动,应当依法享有该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各项权利,包括宅基地使用权,你婚后随迁入户的丈夫和所生子女亦均依法享有该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各项权利。虽然你一家长期在外居住生活,但并不因此丧失该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和宅基地使用权。尽管你在未经批准的情况下建设房屋,所建房屋被认定为违法建筑并已被强制拆除,但仍享有宅基地使用权利,行政机关应当基于你合法享有的宅基地使用权对你予以补偿安置。至于其在该宅基地上是否有合法房屋,仅是补偿安置过程中确定补偿标准的考量因素之一。
未及时交房租被房东驱离,我该如何维权?
郑先生:我承租李先生的房屋,约定了租期、租金、支付方式,并约定逾期15天未支付租金,李先生可以解除合同并主张违约金。租赁期间内,我延迟4天未支付租金,李先生发送催缴租赁费的短信也未回复,遂带人将我强行驱离,阻止我入内,且在房屋上张贴了招租信息。我现在无法继续使用房屋,李先生能否以我逾期支付租金为由解除合同吗?
张律师: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拘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其合同义务。你逾期支付租金15天以上时,李先生可以要求与你解除合同并要求你支付违约金。本案中,你虽然逾期支付租金4天,但尚未达到合同约定的逾期15天以上,且租赁合同期限尚未届满,故李先生并不享有合同解除权。李先生强行将你驱离,阻止你入内,且在涉案房屋上张贴了招租信息,导致你无法继续使用房屋,其行为偏激且明显不当,违反了双方合同的约定,已经构成违约。最初你逾期支付房屋租金构成违约,但房东在租赁期内带人强行收回房屋的行为反而使其自身成为违约方。
4岁小孩高空抛物,家长担责吗?
于女士:我在小区花园散步,经过黄先生楼下时,黄先生家4岁的孩子从30楼房屋阳台抛下一瓶矿泉水,水瓶掉落到我身旁,导致我惊吓、摔倒,随后被送往医院救治。出院后我们找到黄先生,要求其承担赔偿责任但被拒绝。请问黄先生要担责吗?
张律师:民法典规定,禁止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由侵权人依法承担侵权责任;经调查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补偿后,有权向侵权人追偿。物业服务企业等建筑物管理人应当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防止前款规定情形的发生;未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的,应当依法承担未履行安全保障义务的侵权责任。本案中,你散步时被从高空抛下的水瓶惊吓摔倒受伤,抛物者虽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但黄先生是其监护人,你可以要求黄先生承担赔偿责任。
本期解答律师张孝明 本报记者 孟丽 整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