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资被拖欠能持欠条起诉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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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证买卖合同,能取得房屋所有权吗?
韩女士:我在市区上班,家住郊区,为上下班方便,我在单位附近买了一套二手房。去年底我和刘某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同时对买卖合同进行了公证,合同约定了房屋价款、房屋位置、房款支付时间等。由于某种原因,刘某没有将房屋过户到我名下,但是购房款我已经全部付清了。请问我能基于该公证书的内容取得该房屋的产权吗?
李律师: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房屋属于不动产,根据上述法律规定,不动产物权的变动应依法登记;若未经登记,则依法不发生物权变动的效力。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我国法律并未规定通过公证能够发生物权变动的效力,因此即便你们对买卖合同进行了公证,但是你未同出卖人到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权属变更登记,你不能取得该房屋的产权。
开发商不给工程款也不申请造价鉴定
马先生:我们公司是总承包方,与某开发商签订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现在工程已经竣工交付也通过了验收,但是开发商迟迟不支付工程款,对此我们公司将开发商起诉到了法院。开发商对于我们起诉的工程款数额有异议,但是开发商也不申请造价鉴定。法院能以我们的起诉数额认定吗?
李律师:当事人对工程造价、质量、修复费用等专门性问题有争议,人民法院认为需要鉴定的,应当向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释明。当事人经释明未申请鉴定,虽申请鉴定但未支付鉴定费用或者拒不提供相关材料的,应当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如果双方都提出了不同的具体工程造价数额又都不申请鉴定的,则要根据“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根据各自的诉讼地位、诉讼请求等因素确定由哪一方承担举证不力的后果。所以要看你们的合同关于工程价款是如何约定的。如果合同对于工程价款约定了固定价格,则按照合同约定确定工程价款即可。如果合同约定的不是固定价格,则可能需要通过鉴定确定工程造价。如果是承包人提出了具体的工程造价数额,发包人不予认可但又不申请鉴定的,可按照承包人提出的数额确定工程造价。
工资被拖欠,能持欠条起诉吗?
王先生:我在一家公司从事销售工作,这两年公司效益不好,每个月工资只能发一半,剩下的一半由公司出具欠条。前段时间我把公司出具的工资欠条汇总,让公司给重新出具了一张总的欠条。我的生活压力也很大,我能不能拿着欠条直接去法院起诉公司?
李律师: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规定,劳动者以用人单位的工资欠条为证据直接提起诉讼,诉讼请求不涉及劳动关系其他争议的,视为拖欠劳动报酬争议,人民法院按照普通民事纠纷受理。所以,如果双方对于劳动报酬发生之事实、劳动报酬未按法律规定或约定支付的原因、劳动合同效力等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都没有争议,那么劳动者可以直接去法院提起诉讼,否则不能直接起诉到法院,需要先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于仲裁结果不服的可以起诉到人民法院。
■明日值班律师 张孝明 江苏圆点律师事务所
晨报法律援助团成员单位、江苏圆点律师事务所主任,徐州市十佳辩护律师、徐州市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徐州市十佳消费维权人物、徐州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徐州十佳出庭律师,荣获第二届徐州市优秀法律(法学)人才荣誉称号,曾经多次被评为“徐州市优秀律师”。执业22年来主要从事刑事辩护、公司业务、建筑与房地产、工伤劳动争议、知识产权、金融业务及保险等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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