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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男方20万凑首付买房,分手后男方不归还怎么办?

2022-01-27  来源:中国徐州网-都市晨报  编辑:杨庆宇
2022-01-27  中国徐州网-都市晨报

■本期解答律师 侯霄梦

江苏红杉树律师事务所

江苏红杉树律师事务所始创于1996年,坐落于西安北路六号恒茂大厦22层。历经20年的发展,已成为苏北地区律师界的领跑者,共有执业律师80人。在多名博士合伙人的带领下,划分为房地产建筑、金融保险、破产、民事、婚姻、刑事、行政等事业部,形成了业务精通、分工合作的律师团队。

正常上下班还领工资,构成劳动关系吗?

钱先生:我应聘到某生产制造型企业做电焊工,入职后公司没和我签劳动合同,只给我买了商业保险,我每天按照公司要求的时间上下班,每天还都加班,没有调休或补休,公司也不给加班费。我问公司,公司说虽然未签劳动合同,但给我买了商业保险,那就是雇佣关系,不是劳动关系。公司每个月往我卡里发工资,每次都备注是工资或者员工工资,我也参与公司的考勤管理。请问不构成劳动关系吗?

侯律师: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二)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三)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

公司既然认可你在公司工作,且每月以转账的形式向你支付报酬并被备注为工资或员工工资,同时公司作为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企业法人,接纳你到生产经营场所从事生产经营范围内的劳动,对你进行管理、指挥,并向其发放劳动报酬,双方之间的关系符合劳动关系的法律特征,故双方之间应可以构成劳动关系。

驾驶证未及时更换,保险公司拒赔,如何维权?

王先生:上星期我开车掉头时,不小心撞到了一个骑电动车的人,交警出的事故认定书认定我全责。我报保险之后,才发现我的驾驶证过了有效期,我马上就去换了新证,事故也发生在新证的有效期内。但是保险公司还是说我无证驾驶,拒赔。我属于无证驾驶吗?

侯律师:机动车驾驶人超过机动车驾驶证有效期一年以上未换证的,车辆管理所应当注销其机动车驾驶证。该规定实际上给予驾驶证有效期届满后一定期限的换证宽限期,即驾驶证有效期届满后,持证驾驶人并不等于丧失驾驶资格。因驾驶员通过公安机关组织的驾驶资格考试,即取得驾驶资格,只要未被吊销,均具有合法的驾驶资格。由此可以确定,换证仅属于行政管理范畴,驾驶证的有效期并不是指机动车驾驶人驾驶资格的有效期。事故发生后,你换领了新证,新证上的有效期也是旧证时间的延续,事发时也在新证的有效期之内,因此,你的驾驶证过期未换领的情形并不属于未取得驾驶资格,也就不属于违反法律、行政法规中的禁止性规定情形,保险公司应予理赔。

给男方20万凑首付买房,分手后男方不归还,如何要回?

张女士:去年初,经人介绍我与胡某相识,后成为男女朋友并谈婚论嫁。当时胡某想在婚前买一套房屋用于婚后共同居住,但是首付还差20万,于是我就将我所有的存款20万给他。胡某在签了购房合同后以种种理由说我不好,要求与我分手,但对于我支付的20万元首付款只字不提。我向他索要,他说这是我赠与他的。我还能要回这20万吗?

侯律师:恋爱中的情侣常常会为对方的消费付款,对于日常生活的开销,是双方维系和发展情感的必要支出,分手后,一般不予主张返还。但对于购房购车这样的大额支出,除非受赠与一方有相反证据证明,否则,应推定付款一方是以将来能够结婚的预期作为付款条件。因恋爱失败分手,不符合赠与一方在赠与时的心理预期。一旦双方没有缔结婚姻关系,你赠与财产的目的落空,若确定房款仍归胡某所有,有违公平、诚实信用原则,也会对社会风气产生负面作用。因此,你出资为胡某支付房屋首付的行为,是附条件的赠与行为。在二人恋爱失败不能缔结婚姻的情况下,你有权要求胡某返还相应款项。

律师观点 仅供参考

徐报融媒记者 孟丽 整理

■明日值班律师 马开德 江苏茂通律师事务所

晨报法律援助团成员单位———江苏茂通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毕业于西北政法大学,曾从事人事行政工作,执业领域:劳动争议,执行案件、建工房地产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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