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办结婚登记,能继承对方遗产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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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过利息又后悔,还能要回吗?
石先生:去年年初,朋友李某家中急需用钱,便找我借款10万元。因比较熟悉,我也就没让他打借条,不过说了年底要还钱。我通过银行向李某账户转款10万元,双方没有约定利息,但是李某坚持每月向我支付400元利息。当年12月底,李某将10万借款本金偿还给我。前两天李某爱人给我打电话,让我返还给他们4800元的利息,她说我和李某之间借款没有约定利息,但是李某每个月都给我转400元,12个月一共是4800元,还说如果不退还,她就去法院诉讼。请问我需要退还吗?
曹律师:李某主动支付利息的行为可视为改订借款合同、为其增加利息支付的相关内容的新要约,你无异议并接受,则为对该要约进行承诺的意思表示,你们之间完成了对借款合同的变更,而该新合同也已因李某的支付而履行完毕,李某要求返还利息的请求不应得到支持。
◆没办结婚登记,能继承对方遗产吗?
韩女士:2015年,我和李某相亲认识,相处一段时间以后同居,在老家办了结婚酒席,但是一直没有领结婚证,后生育一个儿子一个女儿。前段时间李某因交通事故意外去世,留下了遗产。李某后事办理完毕后,我找到公婆,要求分割李某留下的遗产,但是公婆说我们没有领结婚证,不算法律上的夫妻,我不能继承李某的遗产。请问是这样吗?
曹律师:民法典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因你和李某之间是同居关系,不是婚姻关系,所以你无法继承李某的遗产,但是你的两个孩子可以继承。
◆遗嘱中的房屋被拆迁了,如何分配?
王先生:我兄弟姐妹比较多,父亲生前立了遗嘱,去世后留下的房子由我一人继承,其他人无权干涉。父亲去世前,这个房子被拆迁了,获得了2套安置房。现在我父亲去世了,我拿出父亲的遗嘱要求自己一人继承这2套安置房。但其他兄弟姐妹却说父亲遗嘱里的房屋已经被拆迁,不存在了,所以现在2套安置房要法定继承。请问是这样吗?
曹律师:民法典规定,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你父亲房屋被拆迁后的利益是获得2套安置房,你父亲在遗嘱中将房屋分给你后,又以补偿的形式同意将房屋拆迁,这应被视为其在立遗嘱后又以行为作出了与立遗嘱时相反的意思表示,并导致了房屋的灭失。因此,你父亲遗嘱中所涉房屋被拆迁后所获得的安置房屋与原房屋为不同的物。所以你不能依照遗嘱来继承这2套安置房。
律师观点 仅供参考
徐报融媒记者 孟丽 整理
■明日值班律师 侯霄梦
江苏红杉树律师事务所
晨报法律援助团成员单位—江苏红杉树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担任数家企事业单位法律顾问,多次参与市政国企改制非诉项目,擅长处理执行类案件、公司经济类纠纷,能够为委托人提供多途径、立体化的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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