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瞒着妻子找人替签字,妻子要还款吗?

2021-10-18  来源:中国徐州网-都市晨报  编辑:
2021-10-18  中国徐州网-都市晨报
  ■本期解答律师 李钦官
  江苏明奕达律师事务所
  江苏明奕达律师事务所于2020年设立,办公地址位于徐州市泉山区淮海西路255号公交商贸大厦1-1701室,电话:85708177。该所会聚了经验丰富的优秀律师,各合伙人均有3年以上执业经验,承办过大量刑事、民事、经济、行政等案件。业务领域:公司股权纠纷、合同纠纷、刑事辩护等,尤其在金融借款领域具有理论优势和实

租赁合同没登记

有效力吗?

张先生:我家有一套闲置房,出租给了王某。我和王某在中介签订了租赁合同,约定了租金数额、租金支付方式、时间,租赁期间违约责任等问题。但是在合同中还有一个条款———双方在签订合同之后三日内需要到房产管理部门办理登记备案,否则合同无效。现在已经过了三日,我们签的这个租赁合同有效吗?

李律师:当事人未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手续的,不影响合同的效力。我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五十四条规定:房屋租赁,出租人和承租人应当签订书面租赁合同,约定租赁期限、租赁用途、租赁价格、修缮责任等条款,以及双方的其他权利和义务,并向房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该条款只是要求房屋租赁合同应当向房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并不意味着未办理登记备案手续就会导致房屋租赁合同无效。所以租赁合同未经登记,不影响合同效力。

瞒着妻子找人替签字

妻子要还款吗?

冯女士:几年前,我弟弟的一个朋友因为年龄不够无法贷款,就让我弟作为主贷人从银行贷了5万块钱,这些年都是他朋友还利息。但他朋友最近破产了,本金5万还不上。当时银行要求夫妻双方都签字,我弟为了不让他媳妇知道,就拿了他媳妇的身份证,另外找人签字。不知道弟媳要还款吗?

李律师: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如果你弟媳在贷款合同上没有签字,后期也没有对该贷款进行追认,该贷款也没有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生产经营,那么你弟媳不用承担还款责任。

逾期五日未付租金

合同能自动解除吗?

刘女士:我家以前是做批发生意的,有一个用来存放货物的仓库。前几年我们不做批发生意了,仓库就闲置下来。2020年1月,有人想租赁仓库放物品,我就和承租人签订了租赁合同,为了防止对方不按时支付租赁,在合同条款里面有一条“承租人逾期5日支付租金的,租赁合同自动解除”。现在对方已经超过5日没有支付租金了,租赁合同是否自动解除?

李律师:当事人一方依法主张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通知载明债务人在一定期限内不履行债务则合同自动解除,债务人在该期限内未履行债务的,合同自通知载明的期限届满时解除。对方对解除合同有异议的,任何一方当事人均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解除行为的效力。当事人一方未通知对方,直接以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方式依法主张解除合同,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该主张的,合同自起诉状副本或者仲裁申请书副本送达对方时解除。所以,租赁合同还没有自动解除,你需要向承租人发送解除合同通知书。

律师观点 仅供参考

徐报融媒记者 孟丽 整理

■明日值班律师 张玉龙

江苏帝伊律师事务所

晨报法律援助团成员单位———江苏帝伊律师事务所主任,清华大学法律硕士。自从事专职律师以来,办理各类案件数百件,现在重点办理民商事案件。2011年6月被徐州市司法局评为“2010年度徐州市法律援助优秀律师”。2012年度张玉龙领导的江苏帝伊律师事务所被徐州市司法局评为法律援助先进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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