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人能当遗嘱见证人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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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经常生病,抚养费远远不够
谢女士:2018年我和前夫协议离婚,孩子的抚养权归我,他每月支付800元抚养费。现在孩子上学了,身体不太好,经常到医院治疗,800元抚养费远远不够。前夫做生意,资金宽裕,有负担能力。我能要求他增加抚养费吗?
曹律师: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八条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子女要求有负担能力的父或者母增加抚养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一)原定抚养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二)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三)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所以你可以要求孩子父亲增加抚养费,建议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再到法院起诉。
继承人能当遗嘱见证人吗?
金女士:我父母一共有三个子女,我上面有两个哥哥。两个哥哥没有尽赡养老人的义务,对父母不管不问,因为这个原因我父母常年跟我生活在一起,由我负责照顾,生病也是我花钱给治疗。现在父母年龄大了,他们想立一个遗嘱,百年以后全部财产由我一个人继承。我能当父母的遗嘱见证人吗?
曹律师: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条规定: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一)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以及其他不具有见证能力的人;(二)继承人、受遗赠人;(三)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所以你不能当父母的遗嘱见证人。
单位效益不好,降了员工工资
邹女士:我在一家连锁企业上班,至今已经工作了9年,单位有员工100多人,也有工会组织。由于受到主客观因素的影响,从年初开始单位效益就不太好,处于亏损状态。我原先工资每月到手5000多元,从2个月前开始,每月工资降低了1000元。我有房贷也有车贷,收入降低感觉捉襟见肘。工资降了也没通知我,工会也不知道。请问单位做法合理吗?
曹律师:公司擅自调低了你的工资违反了法律规定。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条第二款规定: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
借条上没有写出借人名字
李先生:朋友资金周转困难向我借款20万元,给我出具了借条,借条上面写明了借款期限、数额、利息,并在借款人处签了名、写上了日期,但是借条上面并没有写我的名字。现在朋友不还钱,我能不能向法院起诉?
曹律师: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所以你是可以起诉的。
律师观点 仅供参考
徐报融媒记者 孟丽 整理
■明日值班律师 张孝明 江苏圆点律师事务所
晨报法律援助团成员单位、江苏圆点律师事务所主任,徐州市十佳辩护律师,曾经多次被评为“徐州市优秀律师”。执业22年来主要从事刑事辩护、公司业务、建筑与房地产、工伤劳动争议、知识产权、金融业务及保险等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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