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借的车未年检,出车祸车主要担责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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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口头约定的利息,起诉能获支持吗?
李先生:我与赵某某是多年好友。2018年11月20日,赵某某做生意急需资金周转,向我借款20万元,我们口头约定利息为月息3分,赵某某也出具了借条一张,该借条写明:“今借到人民币现金20万元,出借期为十二个月。”后因赵某某经营不善,不能按时还款。我打算起诉要求偿还借款本金及利息,能否按照月息3分主张利息?
胡律师:依据民法典第680条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的规定,明确了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出借人主张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出借人可以主张借款人自逾期还款之日起支付资金占用期间利息。所以,李先生无法主张3分利息,可以主张借款人自逾期还款之日起支付资金占用期间利息。
2 合同到期不续签,公司要付补偿金吗?
张先生:我于2018年1月入职某商贸公司,担任业务主管,月工资为6000元,双方签订了为期三年的劳动合同。2020年12月,公司通知我的劳动合同将于次月到期,到期后公司不再与我续签。2020年1月,公司再次通知我,要求我于劳动合同期满后一周内办理离职手续,但是公司以劳动合同到期终止而非协商解除为由,不予支付经济补偿金。请问,公司的做法对吗?
胡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44条第1款的规定,劳动合同期满张先生与公司的劳动关系自然终止,但公司以此为由拒绝支付经济补偿金没有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46条第5项规定:“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44条第1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劳动合同法》第47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因此,劳动合同期满终止劳动关系的,公司应当向张先生支付经济补偿金。
3 出借的车未年检,出车祸车主担责吗?
赵女士:我的丈夫邢某某名下有一辆小型轿车,2019年12月12日,丈夫邢某某将上述车辆出借给朋友吴某,当天晚上10时,吴某驾驶该车辆与伤者林某某驾驶的电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致林某某受伤。经交警部门认定,吴某驾驶的车辆未年检、制动不合格,未投保交强险,应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林某某未让优先通行的一方先行,承担事故的次要责任。此种情况,我丈夫邢某某是否有赔偿责任?
胡律师认为:你丈夫邢某某作为事故车辆的所有权人未投保交强险,应在交强险限额内与吴某承担连带责任。邢某某在明知车辆未年检且车辆制动不合格仍将车辆借给他人使用,对交通事故的发生存在过错,对吴某应当承担的民事赔偿部分,其也应当承担一定比例的赔偿责任。
4 在电梯内被狗咬伤,损失谁来承担?
秦先生:2021年2月10日,我在小区电梯内被狗咬伤脚踝,受伤后前往医院就诊,支出多项医药费用合计1800余元。事发后,我报了警,派出所协商无果。我该怎么维权?
胡律师:依据民法典第1245条规定:“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因此,在犬类等动物在户外时,饲养动物的主人应当采取足够的安全措施以防止伤害他人,否则发生伤害事件,饲养人要承担责任。你可以到法院起诉要求狗的饲养人赔偿。
律师观点 仅供参考
徐报融媒记者 汤旭 整理
■明日值班律师 姜培 江苏茂通律师事务所
晨报法律援助团成员单位、江苏茂通律师事务所主任,2003年开始执业,江苏省百名巾帼法律专家团成员。有丰富的法律顾问和律师业务经验,先后担任数十家国有企业和行政事业单位的法律顾问或诉讼代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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