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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离异后姐姐有义务抚养弟弟吗?

2021-04-15  来源:中国徐州网-都市晨报  编辑:周天玉
2021-04-15  中国徐州网-都市晨报

  ■本期解答律师 刘茂通
  江苏茂通律师事务所
  全球精品律所联盟副主席单位,第135期中国法律微信影响力排行榜全国四强,江苏师大法律硕士联合培养工作站,全省律师行业先进党组织。先后为近200家单位以及重大基建项目担任法律顾问。2018年4月设立江苏茂通(南京)律师事务所。开展茂通法治讲堂、模拟法庭和茂通开放日活动,欢迎预约。


1  父母离异后,姐姐有义务抚养弟弟吗?

刘女士:我今年20岁,家里有两个妹妹和一个弟弟,在我很小的时候,父母就离异了,对我们不闻不问。我从十几岁开始就出来打工养活弟弟妹妹,生活的重担全部压在我一个人的身上。请问我有义务一直抚养弟弟吗?

刘律师:根据民法典规定,只有有负担能力的兄姐,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弟弟妹妹才有抚养的义务。你的父母仅是离异,如果你父母未死亡但无力抚养,有负担能力的成年兄姐才有义务承担抚养弟弟妹妹的义务,建议你联系父母,要求其承担相应的抚养子女义务。如父母还继续无作为,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2  交了预付款,选好颜色的沙发不能退?

孙先生:我看中了一款沙发,但是对样品颜色不满意,当时销售小姐拿出色卡说可以在色卡上任意选色。选好颜色后与商家签订了《销售合约单》,合约单约定了48小时内可以全额退款,之后我就交了预付款,但是回家后家人反对,想去退货时商家却说定制商品不能退,这合理吗?

刘律师:家居定制品,应当为消费者所特别定做的商品,具有独特性、专属性和不可流通性。您对陈列的沙发样品颜色不满意,选择了色卡中的其他颜色,并不能据此认定交易的沙发即为定制。此外,销售合同为商家提供的格式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经营者在经营活动中使用格式条款的,应当以显著的方式提请消费者注意商品或服务的数量和质量、价款或者费用、履行期限和方式、安全注意事项和风险警示、售后服务、民事责任等与消费者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内容,并按照消费者的要求予以说明。该合同内容须以加粗或者加大字体等方式进行特别提示,告知您商品系“定制品”,据此,也无法认定沙发属于双方约定的不能退货商品范围,商家的说法不合理。

3  自愿放弃社保,辞职能得到经济补偿金吗?

贾先生:我在2017年与公司签订的书面劳动合同中,手写了条款载明自愿放弃社保,要求公司补适当工资给我,我现在想以公司未给我缴纳社保为由解除劳动关系,要求公司支付我经济补偿金,这个请求能得到支持吗?

刘律师:根据相关规定,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劳动者自愿不缴费等不可归责于用人单位的原因,导致用人单位未为其缴纳或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劳动者请求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的,不予支持。

4  妻子婚后不工作,离婚要求家务劳动补偿

谭先生:2007年与妻子结婚后,妻子就一直没有工作,在家里照顾孩子,生活开支全是我的工资维持的,如今我们感情破裂,想要离婚,但是她要求家务劳动补偿,这合理吗?

刘律师:民法典第1088条规定,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因此您妻子的请求是合理的,具体办法可由你们夫妻二人协议;协议不成的,可由人民法院判决。

律师观点 仅供参考

徐报融媒记者 汤旭 整理

■明日值班律师 张玉龙 江苏帝伊律师事务所

晨报法律援助团成员单位、江苏帝伊律师事务所主任,清华大学法律硕士。重点办理民商事案件。2011年6月被徐州市司法局评为“2010年度徐州市法律援助优秀律师”。2012年度张玉龙领导的江苏帝伊律师事务所被徐州市司法局评为法律援助先进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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