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未在房管局登记租赁合同有效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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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试用期内辞职,是否需赔偿培训费用?
陈先生:2020年应聘到某家公司,公司对我进行了岗前培训,并不定期进行日常业务培训,在试用期公司发放了基本工资,后来在试用期向单位提出辞职,但单位要求赔偿培训的费用,退回培训期间发放的基本工资。单位是否有权要求我赔偿这些费用?
刘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部办公厅关于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处理依据问题的复函》(劳办发[1995]264号)规定:用人单位出资(指有支付货币凭证的情况)对职工进行各类技术培训,职工提出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如果在试用期内,则用人单位不得要求劳动者支付该项培训费用。所以,劳动者在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的,无须赔偿用人单位支付的培训费用,即使劳动合同中有约定,该约定也无效。单位让你退回试用期有工资也是无法律依据的。
2 未登记的房屋,租赁合同有效吗?
白女士:去年11月我与李某签订了房屋租货合同,将我家的5间门面房出租给张某,租期两年。今年1月,房产管理局的工作人员找到我,称我出租房屋没有在房产管理局登记,因此我与张某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无效。请问,是这样的吗?
刘律师:只要房屋租赁合同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的订立原则,是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该租赁合同即合法有效。房屋租赁的备案,是便于行政机关管理的需要,不是租赁合同的生效要件。所以,合同未备案并不导致你与张某的房屋租赁合同无效。
3 孩子非亲生,能否索要保险费用?
王先生:我离婚前给小孩买了几份商业险,但离婚后经司法鉴定与小孩无亲子关系,但中途退保的话只能得到极小的金额,这种情况下,能否要求前妻退还之前购买商业保险的费用?
刘律师:你离婚前为孩子支付的保险费系抚养孩子支出的一部分,要求你前妻退还保险费事宜,你可与前妻协商解决,也可向法院提起诉讼,但能否得到法院的支持,还需法官根据具体案情进行判断。
起诉时,你应准备相应的证据,如亲子鉴定结论、你为孩子购买商业险及缴费的凭证、你前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向你隐瞒孩子与你是否存在亲子关系的相关证据等。
4 孩子致人受伤,家长承担什么责任?
马女士:我给5岁的孩子在小区广场租了一台玩具车玩。晚上广场上行人较多,玩具车的车尾与行人相碰,行人摔倒,导致其肘关节骨折,伤残鉴定为9级,后经查实,该玩具商违规经营,小区物业也未作出相关管理,请问作为小孩家长,应该负多少责任?
刘律师:5岁的孩子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孩子在家长陪同下租赁玩具玩耍,导致行人受伤,尽管玩具商违规经营,但家长具有完全的辨认和控制能力,对于因此可能引发的后果应有预见和控制的能力,若行人自身无过错,家长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若物业公司与你所在小区业主委员会签订了物业服务合同,物业公司对商贩在小区的经营行为有管理职责,那么,其允许玩具商在小区违规经营,与结果的发生也存在间接关系,因此也应承担一定的责任。行人有权以你为被告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赔偿,包括医疗费、护理费等因此所产生的相关费用,但其作为原告应对其所主张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而你也可收集证人证言、监控视频等证据,以证明你在此次事件中的过错程度,减轻赔偿责任。
徐报融媒记者 汤旭 整理
■明日值班律师 张玉龙 江苏帝伊律师事务所
晨报法律援助团成员单位、江苏帝伊律师事务所主任,清华大学法律硕士。自从事专职律师以来,办理各类案件数百件,现在重点办理民商事案件。2011年6月被徐州市司法局评为“2010年度徐州市法律援助优秀律师”。2012年度张玉龙领导的江苏帝伊律师事务所被徐州市司法局评为法律援助先进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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