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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部门联动 惩治性侵未成年人

2015-03-26  来源:中国徐州网-都市晨报  编辑:
2015-03-26  中国徐州网-都市晨报
     中国徐州网-都市晨报讯(记者 王岩 通讯员 苗磊)市未保委、团市委、市中级人民法院、市检察院等八部门近日联合出台《关于建立健全预防和惩治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联动机制的实施意见(试行)》。这是我市预防和惩治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专项工作的又一重要举措。
  《意见》规定了建立健全强制报告制度、依法严惩制度、区别对待制度等十项内容,明确了各部门在联动机制中的工作职责,建立起行之有效的预防和惩治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联动机制,进一步加大对未成年人的保护力度,更加有效地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对未成年人负有监护、教育、训练、救助、看护、医疗等特殊职责的单位及人员,发现未成年人受到性侵害的,有权利也有义务向公安机关、检察院、法院报案或者举报。
  惩治措施
  ●对于实施性侵害犯罪的成年犯罪嫌疑人,应当采取拘留和逮捕的强制措施。
  ●对于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具有可能实施新的犯罪、可能毁灭伪造证据、企图自杀或者逃跑、共同犯罪的主犯以及不具备经济赔偿能力且被害人反映强烈、矛盾激化的情形之一的,一般也应采取拘留和逮捕的强制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