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圈代购韩国化妆品用后过敏
2015-03-20 来源:中国徐州网-都市晨报 编辑:
2015-03-20 中国徐州网-都市晨报
中国徐州网-都市晨报法援热线85773333消息(记者 孟丽)张小姐是公司白领,长期使用一商场所售的韩国品牌化妆品。前不久张小姐看到朋友圈有人代购韩国化妆品,并保证是正品。出于对朋友的信任,张小姐就委托其购买5000元该品牌产品。没想到拿到货使用后出现过敏,朋友代购的一套产品原来是假货。
张小姐今年27岁,平时注重皮肤保养,每个月在化妆品和美容上的花销都不少。“我比较偏爱韩国的化妆品。几年前市中心一商场有该品牌的专柜后,我就固定在该专柜购买了。”
前一阶段,朋友圈里流行代购。张小姐的一个高中女同学自称表妹在韩国留学,可以帮助代购正宗韩国本地的化妆品,价格比国内专柜合适,这位同学还将之前代购的产品发了图,经过仔细比较,张小姐认为比较可信。
1个月前,张小姐与该同学微信沟通后,通过支付宝转给其5000元,请她在韩国的表妹帮忙购买一套某品牌的全套化妆品。两周后,该同学将代购的全套化妆品给张小姐送到单位,张小姐打开包装后发现,代购的产品外包装和专柜购买的差不多。
当晚下班回家后,张小姐拆开化妆品使用,感觉怪怪的。“我长期使用这一品牌的化妆品,对涂抹在脸上的感觉和味道很敏感,我觉得这套化妆品不是正品。”果然在使用后的第二天,张小姐就出现了皮肤过敏的症状,脸上起了很多红点,吓得张小姐再也不敢用了。
张小姐在微信上联系到那位高中同学,对方信誓旦旦保证代购的是正品,确实是从韩国发过来的。张小姐拿着产品专门跑到专柜,让工作人员帮忙检查后,确认该套产品不是正品。张小姐再次联系那位同学后,对方支支吾吾不做表态,随后干脆不接电话了。
张小姐表示,她花5000元(其中含代购费)买到的化妆品竟是假货,现在朋友不搭理她了,她该如何维权呢?就此事,江苏红杉树律师事务所刘莉律师称,微信朋友圈的购物,从严格意义上讲,不属于消费者和经营者之间的购物关系,不受《消法》保护。因为这是一种朋友之间的商品交易行为,是建立在与朋友间诚信基础上的,应适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购买人在购物时应保留相关证据,比如有效的聊天记录、账户之间的转账证明等,如协商不成的,可向法院提起诉讼进行维权。建议张小姐固定好相关证据后,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追究出卖人的违约责任或赔偿损失等。
张小姐今年27岁,平时注重皮肤保养,每个月在化妆品和美容上的花销都不少。“我比较偏爱韩国的化妆品。几年前市中心一商场有该品牌的专柜后,我就固定在该专柜购买了。”
前一阶段,朋友圈里流行代购。张小姐的一个高中女同学自称表妹在韩国留学,可以帮助代购正宗韩国本地的化妆品,价格比国内专柜合适,这位同学还将之前代购的产品发了图,经过仔细比较,张小姐认为比较可信。
1个月前,张小姐与该同学微信沟通后,通过支付宝转给其5000元,请她在韩国的表妹帮忙购买一套某品牌的全套化妆品。两周后,该同学将代购的全套化妆品给张小姐送到单位,张小姐打开包装后发现,代购的产品外包装和专柜购买的差不多。
当晚下班回家后,张小姐拆开化妆品使用,感觉怪怪的。“我长期使用这一品牌的化妆品,对涂抹在脸上的感觉和味道很敏感,我觉得这套化妆品不是正品。”果然在使用后的第二天,张小姐就出现了皮肤过敏的症状,脸上起了很多红点,吓得张小姐再也不敢用了。
张小姐在微信上联系到那位高中同学,对方信誓旦旦保证代购的是正品,确实是从韩国发过来的。张小姐拿着产品专门跑到专柜,让工作人员帮忙检查后,确认该套产品不是正品。张小姐再次联系那位同学后,对方支支吾吾不做表态,随后干脆不接电话了。
张小姐表示,她花5000元(其中含代购费)买到的化妆品竟是假货,现在朋友不搭理她了,她该如何维权呢?就此事,江苏红杉树律师事务所刘莉律师称,微信朋友圈的购物,从严格意义上讲,不属于消费者和经营者之间的购物关系,不受《消法》保护。因为这是一种朋友之间的商品交易行为,是建立在与朋友间诚信基础上的,应适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购买人在购物时应保留相关证据,比如有效的聊天记录、账户之间的转账证明等,如协商不成的,可向法院提起诉讼进行维权。建议张小姐固定好相关证据后,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追究出卖人的违约责任或赔偿损失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