搞传销心不安 找神婆被骗400万
2015-03-20 来源:中国徐州网-都市晨报 编辑:
2015-03-20 中国徐州网-都市晨报
中国徐州网-都市晨报记者 周涛 通讯员 王妍 申颖
胡某开网络传销公司赚取不义之财,心中难免不安。一直想找庇护,幸巧遇到了神婆。但是,神婆的“胃口”很大,以帮着做善事为由先后骗取400多万元。昨日下午,泉山法院作出一审判决,神婆马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6个月,并处罚金10万元。
开网络传销公司1年
涉案7000多万
这起案件的受害人胡某,也是另外一起案件的被告。2013年,北京人胡某开办了“万钧国际集团有限公司”。这家所谓的公司挂羊头卖狗肉,实则干的是网络传销。胡某负责网站平台和维护,招募扈某、闫某、许某等组成核心团队,在北京、沈阳、长春、秦皇岛、大连、天津等地开展网络传销非法活动。这家公司以注册会员为基础,以出售虚假货币为由,以返利为诱饵,通过不断发展下线赚取下线会员入会投入资金,短短1年多的时间,发展会员1.5万人,涉案金额7000多万元。
胡某指派王某、姚某、侯某等人组成万钧国际集团公司徐州团队,发展徐州及淮南两地会员。侯某和宋某先后在市区黄河新村、火车站、淮海西路某宾馆内对会员进行培训。去年5月,我市警方查办了这起传销案件,目前胡某等人以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在徐受审。
传销案牵出
400多万元巨额诈骗案
我市警方在调查胡某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案时,对其资金往来进行调查,发现在2014年1月至3月,胡某将总计400多万元的资金汇给了广东台山人马某。而据胡某交代,之所以多次给马某这么多钱,是让马某帮他做善事。
胡某交代,自己很相信算命,由于做的是网络传销生意,心里总有些不放心,想求神仙保佑。2013年底,他通过老乡黄某介绍认识了马某。胡某让马某为其算命,马某巧舌如簧说得头头是道,很对他的心思,事后他给了马某1000元酬金。此后,胡某祖先迁坟、开万钧公司,都找马某给算算,每次都给一笔丰厚的酬金。
马某称胡某做的事是捞偏门,要靠做善事化解。可给偏远山区的孩子和敬老院老人捐赠衣服等,但不能留名。胡某应马某的要求,通过微信和电话联系,一次次打款过去,最多的一次打了200多万元,直至去年被抓。
马某今年40岁,广东台山市人。昨日下午出现在泉山法院法庭上。
马某称,13岁时生了一场病,病好之后就能看到神明了,还能看到鬼魂。家人带她去当地医院检查,也没有检查出什么结果。以后她就没有再上学,开始给别人算命。
2013年年底,黄某介绍胡某与她认识。第一次算命后二人一直保持联系。胡某很诚心,多次让马某给自己和公司算命,并问如何保证公司的运程。胡某按她要求多次汇善款,几万、几十万,最多是一次打了200多万。马某仅拿出一部分用于购买物品,所称的在湖南建寺庙更是子虚乌有,大部分钱存入其母亲和弟弟的账户。
被控诈骗罪
一审判10年6个月
今年1月,泉山检方提起公诉,指控被告人马某骗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触犯了刑法,应当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经审理,主审法官宣布一审判决结果:胡某因算命通过他人介绍结识被告人马某,后被告人马某陆续以算命为由要求胡某向其汇款,并不断抬高数额。2014年1月至3月间,被告人马某假借为胡某做善事、修建寺庙等事由为名,先后骗取受害人胡某400多万元,少量钱款用于购买放生龟、鱼,部分钱款以五年定期的形式存于其母亲和弟弟的账户。
被告人马某犯诈骗罪的事实、罪名、证据及适用的法律成立。法庭做出一审判决,被告人马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6个月,并处罚金10万元,违法所得依法追缴。
胡某开网络传销公司赚取不义之财,心中难免不安。一直想找庇护,幸巧遇到了神婆。但是,神婆的“胃口”很大,以帮着做善事为由先后骗取400多万元。昨日下午,泉山法院作出一审判决,神婆马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6个月,并处罚金10万元。
开网络传销公司1年
涉案7000多万
这起案件的受害人胡某,也是另外一起案件的被告。2013年,北京人胡某开办了“万钧国际集团有限公司”。这家所谓的公司挂羊头卖狗肉,实则干的是网络传销。胡某负责网站平台和维护,招募扈某、闫某、许某等组成核心团队,在北京、沈阳、长春、秦皇岛、大连、天津等地开展网络传销非法活动。这家公司以注册会员为基础,以出售虚假货币为由,以返利为诱饵,通过不断发展下线赚取下线会员入会投入资金,短短1年多的时间,发展会员1.5万人,涉案金额7000多万元。
胡某指派王某、姚某、侯某等人组成万钧国际集团公司徐州团队,发展徐州及淮南两地会员。侯某和宋某先后在市区黄河新村、火车站、淮海西路某宾馆内对会员进行培训。去年5月,我市警方查办了这起传销案件,目前胡某等人以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在徐受审。
传销案牵出
400多万元巨额诈骗案
我市警方在调查胡某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案时,对其资金往来进行调查,发现在2014年1月至3月,胡某将总计400多万元的资金汇给了广东台山人马某。而据胡某交代,之所以多次给马某这么多钱,是让马某帮他做善事。
胡某交代,自己很相信算命,由于做的是网络传销生意,心里总有些不放心,想求神仙保佑。2013年底,他通过老乡黄某介绍认识了马某。胡某让马某为其算命,马某巧舌如簧说得头头是道,很对他的心思,事后他给了马某1000元酬金。此后,胡某祖先迁坟、开万钧公司,都找马某给算算,每次都给一笔丰厚的酬金。
马某称胡某做的事是捞偏门,要靠做善事化解。可给偏远山区的孩子和敬老院老人捐赠衣服等,但不能留名。胡某应马某的要求,通过微信和电话联系,一次次打款过去,最多的一次打了200多万元,直至去年被抓。
马某今年40岁,广东台山市人。昨日下午出现在泉山法院法庭上。
马某称,13岁时生了一场病,病好之后就能看到神明了,还能看到鬼魂。家人带她去当地医院检查,也没有检查出什么结果。以后她就没有再上学,开始给别人算命。
2013年年底,黄某介绍胡某与她认识。第一次算命后二人一直保持联系。胡某很诚心,多次让马某给自己和公司算命,并问如何保证公司的运程。胡某按她要求多次汇善款,几万、几十万,最多是一次打了200多万。马某仅拿出一部分用于购买物品,所称的在湖南建寺庙更是子虚乌有,大部分钱存入其母亲和弟弟的账户。
被控诈骗罪
一审判10年6个月
今年1月,泉山检方提起公诉,指控被告人马某骗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触犯了刑法,应当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经审理,主审法官宣布一审判决结果:胡某因算命通过他人介绍结识被告人马某,后被告人马某陆续以算命为由要求胡某向其汇款,并不断抬高数额。2014年1月至3月间,被告人马某假借为胡某做善事、修建寺庙等事由为名,先后骗取受害人胡某400多万元,少量钱款用于购买放生龟、鱼,部分钱款以五年定期的形式存于其母亲和弟弟的账户。
被告人马某犯诈骗罪的事实、罪名、证据及适用的法律成立。法庭做出一审判决,被告人马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6个月,并处罚金10万元,违法所得依法追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