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小区装防盗窗物业要收管理费
2014-04-09 来源:中国徐州网-彭城晚报 编辑:
2014-04-09 中国徐州网-彭城晚报
贵和苑物业:从今年开始对装修人员收费,装修房子的收100元或150元,装修门窗的收50元
市房管局:物业公司可收取装修公司的装修服务费,但禁止向业主收取任何形式的押金
中国徐州网-彭城晚报讯 (记者 吴兆飞) 前日上午,单先生来电反映,贵和苑小区2号楼2单元的一位业主在他那里订制了防盗窗户,并要求他上门安装。“我们上门干活,物业却要收取50元装修管理费,而且收费后还不退,我认为这不合理,属于乱收费。”单先生说,当他联系业主到小区大门处说明情况时,江苏保利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贵和苑小区物业管理处的工作人员依然不允许他进入。
■物业人员 收装修管理费有章可循
记者前日来到贵和苑小区,看到在小区门卫的玻璃墙上贴了一张通知:从2014年元月起,每户收取装修队100—150元装修管理费,由装修公司支付(简装100元,精装150元)。
江苏保利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贵和苑小区物业管理处一位负责人说,以前物业公司指定了一家装修公司给小区业主装修房屋和门窗,后来这家公司不干了,很多业主开始在外面找人装修。“装修人员进入小区后,我们要对其材料进行把关,使用电梯后要对电梯进行维保,安排人员清理垃圾。因此从今年开始,我们对装修人员进行收费,装修房子的统一收100元或150元的费用,装修门窗的统一收取50元的费用,这些规定只是小区物业管理处临时规定的,并不是江苏保利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对各个小区的统一规定。”该负责人说,他们收取装修管理费是有章可循的。
《徐州市市区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 徐价服[2012]17号)第十条规定:为保证房屋装饰装修的安全性、规范性,在业主装饰装修时,业主选定的装饰企业应到物业服务企业备案;物业服务企业应与装饰企业签订装饰期间的服务协议,告知装饰企业的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约定服务事项、装饰装修服务费等。装饰期3个月以内的可以向装饰企业收取不超过100元的装饰装修服务费;3个月以上的可收取不超过200元的装饰装修服务费;收取了装饰装修服务费后,物业服务企业不得再向业主和装修单位收取任何形式的装修押金、保证金和装修人员出入证工本费、电梯使用费等费用。
■业主 上房时物业收了1500元装修押金
采访中,小区多位业主表示,在上房时,物业公司曾经对每户业主收取了1500元的装修押金,至今没退还。
“我家被收取了1500元的装修押金,物业公司还给开了收条。当时说房子装修完只要不违反房屋装饰装修的安全性、规范性就退还,可到现在物业公司仍没退还一分钱。”小区1号楼1单元的一位业主说。
当记者询问该物业管理处负责人,既然要收取装修单位的装修管理费,为何当初还收取业主的装修押金时,该负责人明确表示,他们没有收过装修押金。
昨日下午,记者再次来到该小区,采访了4位正在装修的业主。业主均表示,上房时,物业公司收了1500元的装修押金。“当时交给物业公司了,而且他们还开了一张收条。”业主闫先生和张女士表示,现在他们正在张罗着装修房子,那张收条被存放在家中了。
■市房管局 业主可以向物价部门举报
江苏茂通律师事务所刘茂通律师说,物业公司在向装修人员收取装修管理费用之前,收取业主的装修押金是没有任何合法依据的。“既然物业公司又向装修人员收取装修管理费用,因此应该立即退还业主的装修押金。”
昨日,市房管局有关负责人也说,物业公司可以收取装修公司的装修服务费用,但禁止物业公司向业主收取任何形式的押金,因此建议小区业主向市物价局举报投诉。
市房管局:物业公司可收取装修公司的装修服务费,但禁止向业主收取任何形式的押金
中国徐州网-彭城晚报讯 (记者 吴兆飞) 前日上午,单先生来电反映,贵和苑小区2号楼2单元的一位业主在他那里订制了防盗窗户,并要求他上门安装。“我们上门干活,物业却要收取50元装修管理费,而且收费后还不退,我认为这不合理,属于乱收费。”单先生说,当他联系业主到小区大门处说明情况时,江苏保利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贵和苑小区物业管理处的工作人员依然不允许他进入。
■物业人员 收装修管理费有章可循
记者前日来到贵和苑小区,看到在小区门卫的玻璃墙上贴了一张通知:从2014年元月起,每户收取装修队100—150元装修管理费,由装修公司支付(简装100元,精装150元)。
江苏保利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贵和苑小区物业管理处一位负责人说,以前物业公司指定了一家装修公司给小区业主装修房屋和门窗,后来这家公司不干了,很多业主开始在外面找人装修。“装修人员进入小区后,我们要对其材料进行把关,使用电梯后要对电梯进行维保,安排人员清理垃圾。因此从今年开始,我们对装修人员进行收费,装修房子的统一收100元或150元的费用,装修门窗的统一收取50元的费用,这些规定只是小区物业管理处临时规定的,并不是江苏保利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对各个小区的统一规定。”该负责人说,他们收取装修管理费是有章可循的。
《徐州市市区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 徐价服[2012]17号)第十条规定:为保证房屋装饰装修的安全性、规范性,在业主装饰装修时,业主选定的装饰企业应到物业服务企业备案;物业服务企业应与装饰企业签订装饰期间的服务协议,告知装饰企业的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约定服务事项、装饰装修服务费等。装饰期3个月以内的可以向装饰企业收取不超过100元的装饰装修服务费;3个月以上的可收取不超过200元的装饰装修服务费;收取了装饰装修服务费后,物业服务企业不得再向业主和装修单位收取任何形式的装修押金、保证金和装修人员出入证工本费、电梯使用费等费用。
■业主 上房时物业收了1500元装修押金
采访中,小区多位业主表示,在上房时,物业公司曾经对每户业主收取了1500元的装修押金,至今没退还。
“我家被收取了1500元的装修押金,物业公司还给开了收条。当时说房子装修完只要不违反房屋装饰装修的安全性、规范性就退还,可到现在物业公司仍没退还一分钱。”小区1号楼1单元的一位业主说。
当记者询问该物业管理处负责人,既然要收取装修单位的装修管理费,为何当初还收取业主的装修押金时,该负责人明确表示,他们没有收过装修押金。
昨日下午,记者再次来到该小区,采访了4位正在装修的业主。业主均表示,上房时,物业公司收了1500元的装修押金。“当时交给物业公司了,而且他们还开了一张收条。”业主闫先生和张女士表示,现在他们正在张罗着装修房子,那张收条被存放在家中了。
■市房管局 业主可以向物价部门举报
江苏茂通律师事务所刘茂通律师说,物业公司在向装修人员收取装修管理费用之前,收取业主的装修押金是没有任何合法依据的。“既然物业公司又向装修人员收取装修管理费用,因此应该立即退还业主的装修押金。”
昨日,市房管局有关负责人也说,物业公司可以收取装修公司的装修服务费用,但禁止物业公司向业主收取任何形式的押金,因此建议小区业主向市物价局举报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