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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法治成为消费者的维权“利剑”

2023-03-15  来源:中国徐州网  编辑:孟祥
2023-03-15  中国徐州网

又是一年“3.15”,在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前后,各地都开展了大量活动进行消费者权益保护宣传,从而保护消费者相关利益,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在消费市场日益繁荣的今天,消费乱象、垃圾短信依然存在,假货赝品难辨真伪,消费者一头雾水被蒙在鼓里;同行业商家串通涨价,严重损害消费者利益;低价引流虚假发货,浪费了消费者的时间和精力……等情况时有发生。

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是全社会共同责任,我国对于消费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一直在路上,成立中国消费者协会,打击假冒伪劣产品成效明显,持续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和“3·15”晚会活动活动,其影响深远,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觉醒。而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颁布实施,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体系逐渐建立,在消费者维权方面,法治保障不断加强,法治化引领作用凸显。

多年来,国家加强对消费者合法权益保护相关法律法规的推进和完善,合同法、物权法、产品质量法、价格法等法律法规让消费者维权有法可依,而让消费者知法懂法用法,实现“维权找法、维权用法、维权靠法”才是根本目的。

可以通过整合多种平台,增强消费者法治维权意识,如线下普法阵地增设消费者权益相关宣传内容,在法治文化公园、广场、长廊等地增设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等与消费者权益相关的专项宣传内容,使广大群众在耳濡目染之中了解消费者权益。线上多个平台联动宣传,充分发挥新媒体传播速度快、普及率广的优势,在微信公众号、微博、民生群等新媒体普法平台推送消费者权益相关法律法规及以案释法案例,用生动的案例与互动的方式向广大消费者宣传消费维权相关法律知识,切实增强消费者的依法维权意识,让群众足不出户就能知法、学法、用法。

通过整合多方资源,实现消费者法治维权畅通,组织司法、市监、工信、医保等单位和部门建立协同工作机制,开展系列宣传活动,为消费者提供法治维权通道。在主要市场和商场、超市建立消费投诉服务站,派驻法律工作者针对消费者开展法律服务和法治宣传。如西藏成立了自治区消费者协会律师团,律师团由46名在民事和经济领域具有较强职业能力、自愿从事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事业的执业律师组成,以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为重点,开展法律服务工作,可以有效服务消费者维权,构建和谐公平诚信的消费市场秩序。

消费者权益与我们每个人都息息相关!当前,消费维权还任重道远,解决这一难题,实现民生福祉,离不开法治护航,作为经营者,应严守法治红线,作为消费者,也要致力学法用法,使用法治“利剑”所向披靡,斩断不良市场行为、消费乱象,用法治之力,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李微)

编辑:孟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