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净化“生态圈”,为直播经济发展“保驾护航”

2022-04-08  来源:  编辑:哈晓蕊
2022-04-08  

近日,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网络直播营利行为促进行业健康发展的意见》,这是继去年4月份国家七部门联合发布《网络直播营销管理办法(试行)》之后,出台的又一份重磅文件,目的是对网络直播营利行为进行规范性引导,有助于营造更公平且有秩序的竞争环境,有力净化网络直播经济的生态圈,从而促进网络直播行业健康发展。

近年来,随着网络技术应用的快速普及,短视频用户规模和直播带货呈现高速发展态势,当前电商直播用户规模超过了3.8亿,交易规模近2万亿元,但随之而来也滋生了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个别企业和人员投机钻营,利用直播平台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甚至通过造谣、虚假营销宣传、自我打赏等方式吸引流量、炒作热度,诱导消费者打赏和购买商品……2021年,全国市场监管部门通过全国12315平台等渠道,共受理新消费投诉举报12.3万件,同比增长110.2%,其中直播带货最为突出,占比83.7%。更有甚者,为实现利益的最大化,通过隐瞒收入、利用税收洼地和关联交易恶意税收筹划以及新型经营模式等进行逃避税,导致税收风险愈发凸显。去年以来,部分明星网红、带货达人偷逃税的违法行为相继被曝光,只得补税并接受巨额处罚。

网络直播行业出现的违法违规行为,折射出了行业粗放式发展的现状,不仅给网络消费者带来不同程度的损害,也直接破坏了网络直播等新兴经济的商业生态。网络不是法外之地,更不是侵害网民消费者权益以及偷税逃税漏税的盲区《意见》的出台,向外界透露出强烈信号一方面是加强网络直播销售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细化明确直播平台对网络主播的管理主体责任,并引导广大网民理智追星、理性消费,筑牢维护网络消费者权益的防火墙;另一方面是规范网络直播行业税收管理,严打涉税违法犯罪,鼓励支持依法经营、诚信纳税,切实从源头上把牢安全锁。值得注意的是,《意见》还对构建跨部门协同监管长效机制提出了明确要求,通过部门、平台、网络直播主体形成合力,共同为直播经济发展保驾护航

规范是为了更好的发展。在全民网购的生态模式下,短视频+直播带货已经深入人心,直播电商成为新的经济形态,相信随着《意见》的落地实施,通过各方的协同努力,网络直播空间必将更加安全清朗,网络直播经济必将赢得更加美好的未来。(晓晨)

编辑:哈晓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