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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价幅度高达273% 严肃查处

2022-04-07  来源:中国徐州网-徐州日报  编辑:薛鹏
2022-04-07  中国徐州网-徐州日报
贾汪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第一时间赶赴现场。 通讯员 陈浩 摄

本报讯(记者 蒋新会 通讯员 陈浩 张倩)4月6日,记者从贾汪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获悉,4月4日,该局根据群众举报,依法迅速立案调查辖区个体工商户段某某通过网购平台销售高价猪肉等价格违法案。

该局市场监管执法人员经调查核实,段某某于4月2日在某网购平台上销售名为“(新鲜)五花肉”的商品,其购进价为15元/500克,售价41元/500克,加价幅度高达273%。此外,其所售新鲜蔬菜的价格公示上,没有标注产地、规格、等级等相关信息。

当事人段某某的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三条第一款及第十四条第三项,涉嫌哄抬价格和违反明码标价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四十条第一款、第四十二条,执法人员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现已经立案,将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并及时向公众通报。

该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本轮疫情防控期间,为让“宅”家的全区人民“安心”,守护好百姓的“菜篮子”和“钱袋子”,连日来,贾汪区市场监管执法人员坚守“疫”线,奔走在农贸市场、药店等场所,持续加强对米、面、油、蛋、奶、蔬菜等居民生活必需品和口罩等防疫用品价格的监管,切实维护市场价格秩序。

一是聚焦热点,加大宣传。在农贸市场、大型商超张贴《价格政策提醒函》,并将蔬菜线上配送商等纳入重点监管范围。每日随机调取查验猪肉、青菜等肉菜品种购销票据,核实购销差率情况。通过微信工作群,要求商户自觉履行社会责任。截至4月5日,共发放价格提醒函500余份。当前,全区市场价格平稳有序。

二是聚焦重点,加强执法。严厉查处哄抬价格、价格欺诈和未明码标价等方面的价格违法行为。及时掌握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动态,畅通投诉举报渠道,依法查处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等价格违法行为。

三是聚焦难点,回应民声。加强12315热线和12345平台值守,快速处理投诉举报,针对价格的投诉举报做到及时核查、妥善处理,力争“工单不过夜”。截至4月5日,处理价格举报投诉26起,约谈农贸市场3家。

该负责人表示,下一步,贾汪区市场监管局将持续加强对米、面、粮、油、蔬菜等民生用品和防疫物资的价格监管,坚决打击哄抬物价等价格违法行为,切实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全力维护全区疫情防控期间市场价格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