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承租人是否享有优先购买权?
丧葬费、抚恤金是遗产吗?
李先生:我母亲去世了,所在单位发的丧葬费、抚恤金被我弟弟领走。我要求分割,他说我母亲生前留下遗嘱,写明了丧葬费、抚恤金全部由他继承。请问丧葬费、抚恤金是遗产吗?遗嘱中处分丧葬费、抚恤金的条款是否有效?
王律师:民法典规定,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因此,遗产是在自然人死亡之后到被分割之前特定时间阶段的财产状态,遗产仅限于被继承人死亡时遗留的合法财产。遗嘱是指自然人生前依照法律规定预先处分其个人财产,安排与此有关事务,并于死亡后发生效力的单方民事法律行为。而抚恤金是指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集体经济组织发给死者家属的费用,是用以优抚救济死者家属的,具有一定的精神抚慰内容。丧葬费是死者单位对死者亲属处理丧葬事务的一种经济帮助。根据法律规定,抚恤金、丧葬费都是在被继承人死亡后取得的财产,故不属于遗产,被继承人在遗嘱中处分该部分财产的行为不发生法律效力。
婚内财产约定能否对抗第三人?
田女士:我与丈夫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签订了《婚内财产约定协议书》。现在他借了别人的钱到期没还,债权人要求我和丈夫共同偿还这笔借款。请问我和我丈夫签订的婚内财产约定协议书是否对债权人有效,我是否要偿还该借款?
王律师: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效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因此,你和丈夫签订的婚内财产约定协议书是否对债权人有效,你是否要偿还该借款,取决于你丈夫在向债权人借款时是否明确告知你们之间存在婚内财产约定协议书及约定的事项。
房屋承租人是否享有优先购买权?
赵先生:我租了一套房子,还没有到期。房东没有征求我的意见,就和别人签了房屋买卖合同,还收了对方定金。请问我还能买这套房子吗?
王律师:民法典规定,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但是,房屋按份共有人行使优先购买权或者出租人将房屋出卖给近亲属的除外。出租人履行通知义务后,承租人在十五日内未明确表示购买的,视为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该条是关于房屋租赁的承租人对租赁的房屋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规定。出租人未通知承租人或者有其他妨害承租人行使优先购买权情形的,承租人可以请求出租人承担赔偿责任。但是,出租人与第三人订立的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不受影响。根据前述法律规定,你虽然享有优先购买权,但在房东已经与第三人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的情况下,除非你能够举证证明房东与第三人恶意串通,否则,你不能主张该买卖合同无效,不能再购买这套房子。但是,你可以要求房东赔偿实际损失,即你为了获得类似房屋所多支出的价款损失,以及再购买房屋过程中支出的费用损失。
本期解答律师王玉峰 江苏红杉树律师事
律师观点仅供参考 本报记者 孟丽 整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