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丧偶多年想找老伴孩子要断他生活费

2022-02-14  来源:中国徐州网-都市晨报  编辑:杨庆宇
2022-02-14  中国徐州网-都市晨报
  ■本期解答律师 李钦官 江苏明奕达律师事务所
  江苏明奕达律师事务所于2020年设立,办公地址位于徐州市泉山区淮海西路255号公交商贸大厦1-1701室,电话:85708177。该所会聚了经验丰富的优秀律师,各合伙人均有3年以上执业经验,承办过大量刑事、民事、经济、行政等案件,担任过数家大中型企业及政府部门的法律顾问。业务领域:公司股权纠纷、合同纠纷、刑事辩护等。


●婚前买房婚后还贷,离婚时有女方份额吗?

王先生:我和女友登记结婚前,我父母出首付帮我购买了一套婚房,购房合同上是我自己的名字,房子也登记在我一个人名下,婚后我和爱人一起还贷款。现在我们感情遇到了危机,妻子要和我离婚,还要求分割房屋共同还贷的部分和房屋增值的部分。请问妻子有权主张吗?

李律师: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你婚前以个人名义签订购房合同,支付首付款贷款购房,房屋登记在个人名下,但婚后夫妻双方共同偿还贷款,因此,房屋中首付部分以及尚未还清贷款部分属于你的个人财产,但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还贷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因此你妻子有权利要求分割婚后共同还贷部分和房屋增值部分。

●单位与员工口头约定的试用期是否有效?

韩女士:我是2021年毕业的大学生,毕业后找到了一份工作,和公司人事部口头约定试用期两个月,没有签书面劳动合同,试用期月工资为2000元。两个月的试用期结束以后,人事部以我不能胜任工作为由将我辞退了。我和单位约定的口头试用期有效吗?

李律师: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与劳动者约定试用期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违法约定的试用期已经履行的,由用人单位以劳动者试用期满月工资为标准,按已经履行的超过法定试用期的期间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你和用人单位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仅口头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期满后解除劳动关系,应当将口头约定的试用期视为劳动合同期限。你第2个月的工资可以要求用人单位双倍支付。如果用人单位是违法解除与你之间的合同,你还可以要求用人单位向你支付赔偿金。

●丧偶多年想找老伴,孩子要断他生活费

李女士:我今年65岁,退休多年,丈夫30多年前因意外去世。我独自把两个孩子养大,两个孩子均已成家立业。现在我想找一个老伴安度晚年,但是孩子们不让我找。我年龄大了,腿脚不方便,不能劳动,也没有收入,平时都是孩子给的生活费。孩子说如果找老伴,就断我的生活费。他们有权利干涉我的婚姻吗?

李律师: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子女应当尊重父母的婚姻权利,不得干涉父母离婚、再婚以及婚后的生活。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不因父母的婚姻关系变化而终止。同时,我国法律也规定禁止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所以你孩子没有权利干涉你的婚姻,赡养老人也是你孩子应尽的义务。

■明日值班律师 张孝明 江苏圆点律师事务所

晨报法律援助团成员单位、江苏圆点律师事务所主任,徐州市十佳辩护律师、徐州市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徐州市十佳消费维权人物、徐州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徐州十佳出庭律师,荣获第二届徐州市优秀法律(法学)人才荣誉称号,曾经多次被评为“徐州市优秀律师”。执业22年来主要从事刑事辩护、公司业务、建筑与房地产、工伤劳动争议、知识产权、金融业务及保险等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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