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不服从单位工作安排能解除合同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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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聘时将大专学历写成名牌大学本科
张先生:小王在我们公司工作已有1年了,在这1年期间,公司发现小王难以胜任本职工作,因此对小王的简历内容进行核实。结果发现小王的简历存在造假的情况,他实际并非某名牌大学本科毕业,而只是大专学历,同时他还隐瞒了婚姻情况。公司可以以此为由解除与他的劳动合同吗?
李律师:民法典规定,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小王在入职时提供了虚假的学历证明,使得公司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与小王建立劳动关系,小王的行为构成欺诈,故公司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公司与小王建立的劳动关系。
值得注意的是,在实务中,只有学历等将会严重影响公司录用决定的情况造假,才可以认定为构成法律意义上的欺诈,如果简历中仅有婚姻情况、家庭住址等方面的欺骗,常识判断不足以影响公司录用决定,那么便不构成法律意义上的欺诈。
乘坐“黑车”回单位,结果被解除合同
王先生:我有一次休息日外出,晚上回职工宿舍过程中,因叫不到车,所以乘坐一辆“黑车”返回,结果被公司发现。我们公司职代会曾通过了“不允许乘坐‘黑车’,违者以开除论处”决议,因此我们公司与我解除了劳动合同。我可以起诉公司,要求赔偿损失吗?
李律师:规章制度作为用人单位加强内部劳动管理,稳定、协调劳动关系,保证正常劳动生产秩序的一种管理工具,在日常的劳动秩序中确实发挥着重要作用。规章制度既要符合法律法规规定,亦要合情合理,不能无限放大乃至超越劳动过程和劳动管理的范畴。劳动者有权支配自己行为,公司不能以生产经营期间的规章制度来约束员工休息期间行为。单位职工乘坐何种交通工具上下班是职工的私人事务,用人单位无权作出强制性规定,如劳动者确有违法之处,亦应由国家行政机关等有权机关进行处罚。因此单位与你解除劳动合同违反法律规定,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向你赔偿损失。
员工不服从单位工作安排,能解除合同吗?
赵先生:我经营一家小型机械加工厂,规模在20人左右。去年年中我们承揽到一笔需要做磨具的订单,因此招录了一名全厂唯一的磨工,并签订了劳动合同,约定职位为磨工。这笔订单3个月做完后,因没有机床磨工的业务,我便安排这个磨工去做打磨墙板、去飞刺等与磨工关联性、辅助性工作,结果这个磨工拒绝服从工作安排。多次劝说无果之下,我只好通过工会以违反劳动纪律为由向其解除劳动关系。最近他说要申请劳动仲裁,请问这件事我们公司占理吗?
李律师:你公司作为一个小微生产企业,在公司没有机床磨工的生产需求时,安排磨工去做打磨墙板、去飞刺等与磨工关联性、辅助性工作,该工作并非与劳动合同约定职位明显不符,应当属于履行劳动合同的行为。而这个磨工如果没有证据证明你安排的工作具有劳动危害的情况下拒绝服从工作安排,有违员工诚信履职的基本职业操守,长时间将会严重扰乱公司正常生产秩序。因此,你们以违反劳动纪律为由解除与其的劳动合同并无不当,符合法律规定。
律师观点 仅供参考
徐报融媒记者 孟丽 整理
■明日值班律师 张议文 江苏茂通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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