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封顶但没竣工,能主张优先受偿权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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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向员工借钱,是否有效?
刘先生:我在一家网络科技公司上班,这两年公司效益不好。上周公司开了一次全体员工大会,会上公司董事长提出因经营困难,准备向公司职工筹集资金,用以公司的生产经营。如果员工把钱借给了公司,是否受法律保护?
曹律师:你们公司这种内部向员工集资的方式属于民间借贷的一种形式。但具体的行为是否受法律保护,应当进行审查。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一条规定: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在本单位内部通过借款形式向职工筹集资金,用于本单位生产、经营,且不存在民法典第144、146、153、154条以及本规定第13条规定的情形,当事人主张民间借贷合同有效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若上述条文中的情形均不存在,则合同有效,受法律保护。
工程没有招标,合同无效吗?
王先生:我从事工程建筑,名下有自己的建筑公司。去年我们公司承接了一个项目工程,工程竣工后与发包方进行了竣工验收结算,现在已经结算完毕。但是发包方迟迟不支付工程款,前段时间我们和发包方签订了以房抵款协议。协议签订后要求交付房屋时,发包方又说我们之间签订的施工合同没有招标所以无效,进而签订的以房抵款协议就无效。是这样吗?
曹律师:以房抵款,是你们双方协商的结果,意思表示一致,应属有效。民法典第七百九十三条第一款规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是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的,可以参照合同关于工程价款的约定折价补偿承包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三十八条也规定,建设工程质量合格,承包人请求其承建工程的价款就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据此,即便施工合同因为未经法定招标程序无效,但只要工程合格,发包人都负有支付工程价款的义务。
工程封顶但没竣工,能主张优先受偿权吗?
马先生:我们公司是专业的建筑施工公司,前段时间承接了一个工程项目,但发包方一直没有按照合同约定付款。现在相关建筑已经封顶,但是整体上还没有竣工。我们能不能行使优先受偿权?
曹律师:可以,建设工程优先受偿权的行使不以建设工程是否竣工为前提。民法典第八百零七条规定,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根据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外,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因此建设工程价款的优先受偿权是以发包人欠付工程款为前提的,所以即使工程未竣工,只要发包人有欠付工程款的事实,承包人就可以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主张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
律师观点 仅供参考
徐报融媒记者 孟丽 整理
■明日值班律师 李珂豪 江苏红杉树律师事务所
晨报法律援助团成员单位———江苏红杉树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湖北警官学院法学学士,苏州大学法律硕士,擅长领域:民商法,公司法,婚姻法,继承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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