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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岩时受伤,攀岩馆担责吗?

2022-01-07  来源:中国徐州网-都市晨报  编辑:杨庆宇
2022-01-07  中国徐州网-都市晨报
  本期解答律师 王响 江苏茂通律师事务所
  江苏茂通律师事务所,第135期中国法律微信影响力排行榜全国四强,江苏师大法律硕士联合培养工作站,全省律师行业先进党组织,荣获省律师行业高质量发展引领奖。擅长办理建筑工程和房地产,婚姻家事、涉外法律事务,国际国内商事仲裁、公司法律顾问业务、知识产权、刑事辩护等律师业务。电话:4001-127-127。

商品房交付后发现和宣传不符,我该怎么办?

吴女士:我买的商品房交付了,不过发现设计和质量存在严重问题,如:门碰门、连廊存在安全隐患等,与买房子时的售楼宣传存在很大出入。作为业主,我该怎么维权?

王律师:根据你的描述,开发商所交付的房屋存在严重设计问题和消防隐患,不能达到合同约定的交房条件,这种情况下,你有权拒绝收房;如果开发商在宣传时,就房屋及相关设施所作的说明和允诺具体确定,并对合同订立及房屋价格有重大影响,则该说明和允诺也属于合同内容,实际交付房屋与宣传不符的,开发商构成违约,购房者有权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就你所提到的门碰门的设计缺陷,不属于房屋主体结构问题,如果合同未进行特别约定,该因素尚不构成解除合同的理由,你可以要求开发商通过更改相邻用户的开门方向等办法进行修复,因修复该缺陷导致延期交房时,你可以依照合同要求开发商支付违约金。连廊的消防隐患你可以直接向消防部门进行投诉或举报,由消防部门上门勘查,如果确实存在消防隐患,消防部门会责令开发商限期整改。

攀岩时受伤,攀岩馆担责吗?

杨先生:2021年6月29日,我攀岩时摔下,左膝十字交叉韧带断裂、半月板损伤。之前,教练并没有教我正确的摔倒姿势,还鼓励我以动态体式攀爬V3高难度线路。作为攀爬者新手,我的V2线路攀爬才勉强过关,V3线路攀爬还没有过关。攀岩馆认为自己只需要给医疗费,不需要给康复费和误工费,我该怎么维权?

王律师:根据规定,体育场馆的经营者、管理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攀岩馆的教练没有教授正确摔倒姿势,且鼓励攀爬者攀爬与其能力不匹配的难度线路,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未确保攀岩人员的人身安全,应对攀爬者的损害后果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同时,攀爬者在攀岩过程中也应尽到小心谨慎义务。如果自愿攀爬与之能力不匹配难度线路导致受伤,其本身亦存在一定的过错,也应当承担与之过错程度相匹配的责任。具体过错责任比例,最终可由人民法院进行裁判。攀岩馆基于其过错程度对攀爬者承担侵权责任,攀岩馆的赔偿范围不仅包含治疗费,也应当包含相应的康复费以及误工费。

单位拖欠工资还不签合同,应如何维权?

张先生:我在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上班,从2019年11月份一直工作到2021年12月20日。但公司从2021年8月份开始就没再给我发过工资。刚进入公司时,公司只和我签订了一个月的试用期合同,后来再未签订过劳动合同。我该怎么办?

王律师:你入职后公司只与你签订了一个月的试用期合同,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合同到期后,你仍在公司工作,且并未续签合同,则你与公司之间成立事实劳动关系,而公司自合同期满之日起满一年未与你续签书面劳动合同,应视为公司与你之间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合同。公司应将工资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你,不得无故拖欠工资。公司自合同期满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你续签书面劳动合同,你还可以主张公司每月支付二倍工资,但在司法实践中,有裁判观点认为“视为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二倍工资”都是对用人单位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行为的惩罚,因此如果此时你要求公司支付二倍工资,可能不会得到支持。

律师观点 仅供参考

徐报融媒记者 孟丽 整理

1月10日值班律师 李钦官 江苏明奕达律师事务所

晨报法律援助团成员单位—江苏明奕达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2014年11月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之后便从事法律工作,具有深厚的法律理论基础和丰富的办案经验。擅长:民间借贷、劳动争议、人身损害、交通事故、婚姻家庭及刑事案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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