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县域新闻 > 睢宁 > 正文

司法护航助力破产企业蝶变重生

2022-01-07  来源:中国徐州网-徐州日报  编辑:杨庆宇
2022-01-07  中国徐州网-徐州日报

◎徐报融媒记者 王彬 谢川

近日,睢宁法院向社会通报称,近年来该院共受理破产案件63件,通过法治化方式化解债务80965万元,安置职工1098人,盘活24万余平方米低效用地,直接引入资金1.5亿元,并带动关联产业发展,在妥善处理企业破产案件方面,形成了一套可复制可推广的“睢宁经验”。

司法护航企业重整

徐州市第五制药厂有限公司是睢宁县从事生产注射剂、糖浆剂、口服溶液及医疗器械制造等业务的企业,也是当地医药产业原龙头企业,2016年来,由于市场变化因素,企业经营不善,生产经营陷入困境,资不抵债。

该公司在重整前,经初步审计,负债总额达1.7亿元,负债率150.05%,面临着300余名职工生计以及部分医药资质即将到期被取消等风险问题。

高额债务问题能否解决,300余名职工生计问题能否化解,企业所在地的睢宁县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通过府院联动机制,于2020年6月向睢宁法院寻求司法帮助。

通过调查研究和法律论证,睢宁法院认为该公司虽然负债较多,经营陷入停滞,但鉴于该企业具有药品生产许可证、GMP证书、药品注册证等优质无形资产,主营业务符合地方产业政策调整目标,具有较好的市场前景和挽救价值,具备重整的条件。

为了确保企业重整成功,睢宁法院指导企业清算组进行预重整,提前解决职工问题,开展资产、债务调查等工作。

2021年1月11日,睢宁法院裁定受理徐州市第五制药厂有限公司重整申请,并指定徐州市第五制药厂有限公司清算组作为管理人。

破产企业摆脱困境

在睢宁法院建议下,睢宁县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和法院成立工作专班,并与党政机关多次召开专题调度会议,解决企业职工安置问题,对企业债权、债务、资产进行清理,并取得意向投资人的投资意向。

在重整期间,睢宁县经济开发区政府对重整工作提供了人、财、物、政策等方面的大力支持。分管县领导高度关注该企业重整事宜,多次召集法院、开发区管委会、人社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国土资源局等相关部门召开联席会议,协商解决重整期间遇到的安全生产、信访、职工社保、土地等难题,保障重整工作的顺利推进。

2021年9月17日,睢宁法院顺利完成徐州地区首例试行预重整破产案件,成功化解该公司债务1.8亿元,盘活低效用地10万平方米及1.9万平方米闲置厂房和价值8500万元的机器设备,并直接吸引苏州林元投资有限公司投资9000万元。

重整后,投资人苏州林元公司计划首期投入资金约1.9亿元对企业进行升级改造,并恢复升级徐州市第五制药厂有限公司产品,计划将徐州市第五制药厂有限公司药品生产许可与公司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相结合,研发新型药械一体产品,从而使得徐州市第五制药厂有限公司摆脱经营困境。

破产案件处理的“睢宁经验”

睢宁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李娟表示,睢宁法院围绕产业转型升级需要,坚持“规范、创新、联动、高效”的破产工作理念,充分发挥商事审判职能作用,突出破产制度作用,抓好重点企业破产清算、重整工作,以破产保护“一盘棋”为大局,深化破产审判“立体式”协调联动,妥善处理企业破产案件,防范和化解企业债务风险,挽救危困企业,规范市场主体退出机制,促进市场经济活力,办出一批精品案件,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睢宁经验”。

据了解,睢宁法院将破产案件工作纳入营商环境建设体系,并就破产案件的审理进程、存在困难和问题主动向县委、县政府汇报,争取支持,为破产工作提供人、财、物、政策等方面的支持,切实形成破产工作合力。睢宁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破产重整工作,多次召开专题会议调度进展情况,明确相关部门职责,切实形成破产重整工作合力,并出台《睢宁县企业破产处置协调联动机制》。

睢宁法院针对破产案件办理过程中遇到的法律难题,建立与市中院的协调沟通机制,市中院专门指派破产法审判与理论专家进行帮扶与指导,为睢宁法院破产案件办理提供支持。

同时,借助徐州市管理人协会平台,选任经验丰富的律师事务所、审计机构、评估机构担任管理人,并根据破产工作的需要,对具体的破产事务性工作依法进行指导和分配。通过实时调度,对破产管理人工作进行整体把握和有序推进,保障了破产工作顺利开展。

睢宁法院强化组织领导与内部协调联动,将办理破产工作纳入“一把手”工程,成立重大案件领导小组,并组建破产审判合议庭,确保高质、高效审理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