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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正确行使监督执纪执法权的制度利器

2022-01-06  来源:  编辑:李璐
2022-01-06  

 “欲知平直,则必准绳;欲知方圆,则必规矩。”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首次对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的领导体制、产生运行、任务职责、自身建设等作出全面规范,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正确行使监督执纪执法权增添了制度利器,也为推进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了重要遵循。

在建党百年之际制定《条例》,充分彰显了我们党勇于进行自我革命的坚强决心。翻开党的百年奋斗画卷,我们党之所以能成为领导着14亿多人口大国的世界第一大执政党,根本奥妙就在于党始终以强烈的历史主动推进自我革命,不断塑造党长期执政的领导能力和制度优势。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举旗定向,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以上率下改进作风,雷霆万钧惩治腐败,利剑高悬强化监督,把新时代的自我革命提升到新高度。这次《条例》的制定出台,再次为我们党推进自我革命构建起一套行之有效的权力监督制度和执纪执法体系,也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了强大支撑。

常制不可以待变化,一途不可以应无方。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我们党全面领导、长期执政,面临的最大挑战是对权力的监督。要破解这一难题,跳出历史周期率,必须探索出一条实现自我净化的有效路径。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拿出滴水穿石的劲头、铁杵磨针的功夫,加强顶层设计,改革完善监督制度,《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党内法规制度相继出台,推动党和国家监督从理论突破到实践创制、从重点监督到全面覆盖、从做强单体到系统集成,搭建起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监督制度的“四梁八柱”,切实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此次《条例》的制定出台,是党中央再次为强化党和国家自我监督作出重大决策部署,也是从国情出发强化对权力监督制约的重大制度创新。

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纪检监察机关是政治机关,带头守规守纪守法、严格依规依纪依法履职是严肃的政治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以学习贯彻《条例》为抓手,坚决把“两个维护”作为最高政治原则和根本政治责任,从强化监督、执纪审查、调查处置到巡视巡察、问责追责,都要以《条例》规定内容为准绳,推动行使权力重程序、讲规矩,以强有力的政治监督确保党中央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到位,以久久为功的决心推动国家权力监督体制机制持续完善,不断开创全面从严管党治党的新局面。(房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