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生态文明助力乡村振兴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党的十九大提出的一项重大战略,是关系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全局性、历史性任务。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指出,要把乡村振兴战略作为新时代“三农”工作的总抓手,促进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
乡村振兴不仅是乡村和乡村产业的振兴,也应是乡村生态文明的振兴。乡村振兴中的生态文明建设,必须探寻符合乡村实际的路径,立足于各地的优势和特色,找准工作抓手和突破口,以点带面并把握好工作节奏、稳步推进。
加强农村生态文明建设,任务十分艰巨,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我们要统一思想,深化认识,贯彻落实好党中央的决策部署。要加快推进农业结构调整,做好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加强土壤污染、地下水超采、水土流失等治理和修复。要加大生态环境执法监管力度,严厉打击破坏生态、污染环境的违法行为。要因地制宜推进农村改厕、垃圾收集、污水处理等,继续提升农村人居环境质量。要加强宣传引导,弘扬生态文化,增强农民生态环境意识,推动形成绿色生产生活方式。
乡村振兴,生态宜居是关键,生态宜业是支撑。因此,乡村生态文明建设要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统筹保护山水林田湖草,实现绿色兴村。在绿色兴村中,要促进现代农村和农业的生态化,发挥农业的生态保护功能。在这方面,鼓励和支持乡村兴办环境友好型企业,要在保护文化、旅游、生态等乡村特色产业,保护家庭工场、手工作坊、乡村车间等振兴传统工艺的基础上,继续打击“散乱污”的作坊式企业,杜绝工业污染“上山下乡”。
良好的农村生态环境不仅是乡村振兴的目标,也是实现这一目标的路径,通过优美的生态环境吸引投资、留住人才,可以让农村发挥出巨大的振兴潜力。而农村生态环境问题若得不到深入地分析和妥善地解决,势必会影响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影响我国农村的现代化进程。在此战略背景下,重新审视生态文明建设议题,对乡村振兴战略的推进具有极为重要的现实价值。
生态文明建设和乡村振兴事关人民幸福、民族复兴。让我们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肩并肩、手挽手,开拓创新,求真务实,为国家强大、民族复兴承担应尽的责任、贡献应有的力量。(王迎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