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妻改了儿子的姓氏,能不给抚养费吗?
|
||
道路施工未做警示牌,施工单位担责吗?
闵先生:8月的一个晚上,我骑电动车经过一段未设置警告和提示标志的施工路段时,车轮忽然卡在了两个施工段之间的沟里,导致我连人带车摔倒受伤,被送往医院救治。请问施工单位是否应负责任?
李律师: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有义务设置警示牌或采取其他安全措施,保证行人或车辆的安全通行。如果如你所说,施工单位在可通行路段施工时,未设置警示标志,在管理上存在过错,应承担相应责任。同时,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你在骑行过程中应尽安全注意义务,在路过施工路段时更应注意地面路况,减速慢行,所以你对自己的受伤,应酌情承担部分责任。
前妻改了儿子的姓氏,能不给抚养费吗?
孙先生:我与前妻离婚一年了,离婚协议约定孩子判给前妻,我每月支付一定数额的抚养费。最近听说,离婚后前妻将儿子的姓氏改随她的姓氏了,我非常生气,要求她改过来,她不听。儿子现在也和我生疏了,我比较郁闷,就不想给抚养费了。前妻知道后,还要告我。请问我能以前妻擅自给孩子改姓氏为由,不支付抚养费吗?
李律师:修改姓氏不能成为夫妻双方离婚后拒付孩子抚养费的理由,婚生子女可以随父姓也可以随母姓,并且民法典规定,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所以你不支付抚养费的理由是不能成立的。
定制家具交定金后,卖家未交付
韩先生:两年前,我在一家定制家具公司定制了一套全屋家具,签订了定制合同,当时交纳了定金。但是后来卖家觉得原料和工钱都上涨了,原来的优惠做了就亏了,所以和我协商涨价,我没同意,协商不成卖家就不给制作家具了。到现在已经两年了,我应该怎么办?
李律师:民法典规定,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我国法律对定金罚则有明确规定,即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且应当实际交付。如果双倍返还定金仍不能弥补你的损失,如果有证据支持相应的损失,你仍有权就超出部分损失向违约方主张权利。
律师观点 仅供参考
徐报融媒记者 孟丽 整理
■1月4日值班律师 张孝明 江苏圆点律师事务所
晨报法律援助团成员单位———江苏圆点律师事务所主任,执业22年来主要从事刑事辩护、公司业务、建筑与房地产、工伤劳动争议、知识产权、金融业务及保险等领域。
法律援助
■传递法制力量 ■构建和谐社会
每周一至周五9:00-11:00 可打专线电话 85773333
协办:江苏明奕达律师事务所 江苏茂通律师事务所 江苏红杉树律师事务所
江苏典锐律师事务所 江苏圆点律师事务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