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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 提高财政资金使用质效

2021-12-27  来源:中国徐州网-徐州日报  编辑:杨庆宇
2021-12-27  中国徐州网-徐州日报

◎徐报融媒记者 郑微

为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建立科学合理的支出预算绩效管理体系,提高财政资金使用质效,市财政局结合我市实际起草了《徐州市市本级财政支出事前绩效评估管理暂行办法》,该办法已经市政府正式印发。12月14日,市财政局在徐州报业传媒大厦召开新闻发布会,就《徐州市市本级财政支出事前绩效评估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称《办法》)进行解读。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预算管理制度持续完善,财政资金使用绩效不断提升,对经济社会发展发挥了重要支持作用。但是预算绩效管理仍然存在一些突出问题,主要是绩效理念尚未牢固树立,绩效管理的广度和深度不足,绩效激励约束作用不强,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和政策调整的挂钩机制尚未建立。

为了解决好突出问题,推动财政资金聚力增效,提高公共服务供给质量,增强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2018年9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出台了《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提出了加快建成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的要求。市财政局积极贯彻落实上级要求,结合徐州市预算绩效工作实际,起草该《办法》,建立绩效评估机制,强化源头监管,进一步提升财政资源配置效率。

基本原则。这次出台的《办法》有以下三个原则。一是注重绩效。以投入、产出和效益为重点,合理控制成本,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二是科学规范。运用科学合理的方法,按照规范的程序,采取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法,客观真实地反映项目绩效;三是激励约束。绩效评估结果与预算安排、政策调整等方面挂钩,体现奖优罚劣导向,推动财政资金提质增效。

事前绩效评估的主要依据。国家和地方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国家和省、市重大决策部署,经济社会发展目标;部门职能职责、中长期发展规划及年度工作计划;相关行业政策、行业标准及专业技术规范等;预算管理制度及办法、项目及资金管理办法等;以前年度政策项目或类似政策项目的预算绩效管理情况,包括绩效目标、监控、评价及结果应用等;其他相关资料。

适用对象和评估内容。《办法》适用的主要对象是指年度拟新增或执行到期申请继续执行、申请调整预算的政策和项目。其中:基础设施类金额要在1000万元及以上,非基础设施类金额在500万元及以上。评估内容主要是政策和项目的立项必要性、投入经济性、绩效目标合理性、实施方案可行性、政策可持续性、政策公正性、筹资合规性及执行风险等。

工作流程。事前绩效评估工作流程一般包括评估准备、评估实施、财政审核三个阶段。

结果应用。事前绩效评估结果分为:评分在80-100分(含80分)的项目,建议予以支持立项;评分在70-80分(含70分)的项目,建议按照绩效评估报告意见调整后予以支持;评分在70分以下的项目,建议不予支持立项。

据介绍,截至10月底,按照《徐州市市本级财政支出事前绩效评估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市财政局对市本级承包经营权确权调查和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成果更新等8个项目开展事前绩效评估。根据专家组意见,1个项目予以支持立项,4个项目按照要求修改方案后予以支持,3个项目不予支持立项,项目审减率达37.5%,审减金额近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