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牢记统计初心 弘扬法治精神 奋力谱写依法统计依法治统新篇章

2021-12-12  来源:中国徐州网-徐州日报  编辑:
2021-12-12  中国徐州网-徐州日报

◎刘国彭

依法统计依法治统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基础。今年是统计法颁布38周年,也是全面启动“八五”普法开局之年。近年来,徐州市统计系统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定不移推动依法统计依法治统,统计工作在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一、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依法统计依法治统重大意义

统计事业是党的重要事业。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统计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就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作出重要讲话指示批示,亲自主持会议并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以下简称《办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等事关统计改革发展的标志性、关键性、纲领性文件,为深化统计改革和发展指明了方向,为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提供了一整套强有力的制度保障,开启了我国依法统计依法治统的新篇章。全市统计系统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实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从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坚定不移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决策部署上来,纵深推进依法统计依法治统,全面提升依法统计依法治统能力和水平,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更加扎实的统计保障。

二、加强普法宣传,积极营造依法统计依法治统良好政治生态

良法是善治的必要前提,普法是善治的有效助力。全市统计普法宣传要突出重点、整体推进。在领导干部普法层面,要积极推动各级党委政府及相关部门把学习统计法律法规和中央《意见》《办法》《规定》纳入学习内容,推动领导干部带头学习统计法,持续增强领导干部维护统计法律法规和履行防惩统计造假责任的自觉性;在统计系统普法层面,要严格落实市、县两级局领导班子专题学法制度,认真落实会前“半小时”学法活动,充分利用专业培训、业务工作会议、统计“讲堂”等学习统计法律法规;在统计调查对象普法层面,要严格执行统计法律事务告知制度,开展统计法进企业系列活动,充分利用数据质量核查、统计执法检查等契机,向统计调查对象宣传统计法律法规,增强企业依法统计自觉性,提升源头数据质量;在社会公众普法层面,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体、网络等向全社会广泛宣传统计法律法规及重要文件,借助统计开放日、统计法颁布纪念日等重要活动时间节点,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宣传活动,营造依法统计的良好氛围。

三、强化执法监督,切实增强依法统计依法治统工作实效

始终把统计执法监督贯穿于统计工作各方面和各环节。一是加强统计执法队伍建设。把执法队伍建设作为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提高统计数据质量的重要组织保障。二是强化统计执法检查。持续保持严格执法高压态势,加大“双随机”统计执法检查和部门联合执法力度,对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实行零容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严格实施统计领域严重失信企业联合惩戒机制,提高执法监督震慑力。三是组织开展统计工作专项督查。重点巡查各地和市各有关部门统计工作开展情况、数据质量情况,督促全面落实国家和省、市有关统计法律法规、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

依法统计依法治统永远在路上,全市统计系统要始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引,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计工作的决策部署,以更强的政治意识和责任担当,奋发有为,砥砺前行,奋力谱写徐州依法统计依法治统新篇章。

(作者系徐州市统计局党组书记、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