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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休养期间 单位没给发工资

2021-09-17  来源:中国徐州网-都市晨报  编辑:
2021-09-17  中国徐州网-都市晨报
  ■本期解答律师 刘建华 江苏红杉树律师事务所
  江苏红杉树律师事务所始创于1996年,坐落于徐州市中山北路1号盛佳大厦八、九、十三层。历经20年的发展,已成为苏北地区律师界的领跑者,共有执业律师80人。在多名博士合伙人的带领下,划分为房地产建筑、金融保险、破产、民事、婚姻、刑事、行政等事业部,形成了业务精通、分工合作的律师团队。担任了数百家行政�

  

  工伤休养期间,单位没给发工资

  孙女士:我在一家电子工厂上班,在车间劳作时,一位工友开车来到车间拉货,车辆撞到了我,受伤不轻,住院治疗。因受伤比较严重,根据医生嘱咐,需要在家休养至少半年时间。事故发生后,申报了工伤。在家休养期间,公司没有按月给我发放工资。请问休养期间该不该给我发工资?

  刘律师:劳动者因第三人侵权造成人身损害并构成工伤的,在停工留薪期间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用人单位以侵权人已向劳动者赔偿误工费为由,主张无需支付停工留薪期间工资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所以你单位应该支付你工资,如果拒不支付,你可以依法维权。

  业绩倒数被调岗调薪,合法吗?

  赵先生:我们是金融类公司,对员工学历有较高要求,底薪也较高。员工想拿更高的工资,就需要额外对销售业绩有要求,我们公司内只有销售部实行末位淘汰制。公司有一个员工近一年考核都在倒数,我就对他调岗调薪了,从销售岗位调整为行政岗位。这个员工现在提起劳动仲裁了,请问我们能给他调岗吗?

  刘律师:用人单位依据末位淘汰制对员工实行奖优惩劣,对排名靠后的员工采取调岗调薪等措施,是企业经营自主权的重要内容,只要该调岗调薪行为是基于企业生产经营管理的合理需要,且不违反法律规定和单位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劳动者主张该调岗调薪行为违法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股东会修改出资期限,小股东咋办?

  王先生:我是有限责任公司的小股东,公司出资都是认缴,章程里面也明确规定了期限。认缴期限届期前,我们几个小股东按照份额全部缴纳,但两个大股东通过股东会决议,多数表决修改了自己的出资期限。现在公司运营需要大量的资金,如果资金不到位,公司资金链很可能断裂,发生巨大的亏损。他们这个决议有效吗?

  刘律师:有限责任公司章程或股东出资协议确定的公司注册资本出资期限系股东之间达成的合意。除法律规定或存在其他合理性、紧迫性事由需要修改出资期限的情形外,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出资期限的决议应经全体股东一致通过。公司股东滥用控股地位,以多数表决方式通过修改出资期限决议,损害其他股东期限权益,其他股东请求确认该项决议无效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律师观点,仅供参考。

  徐报融媒记者 孟丽 整理

  ■9月22日值班律师 李钦官 江苏明奕达律师事务所

  晨报法律援助团成员单位———江苏明奕达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2014年11月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之后便从事法律工作,具有深厚的法律理论基础和丰富的办案经验。擅长:劳动争议、人身损害、交通事故、婚姻家庭及刑事案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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