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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夜查电动车违规进高楼

2021-08-05  来源:中国徐州网-徐州日报  编辑:
2021-08-05  中国徐州网-徐州日报

本报讯(徐报融媒记者 周涛)8月1日,《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正式实施。《规定》禁止在高层民用建筑公共门厅、疏散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停放电动车或者为电动车充电。违反规定拒不改正的,由消防救援机构责令改正,对经营性单位和个人处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对非经营性单位和个人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规定实施后,徐州消防救援支队在全市开展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专项检查。

8月3日晚间,徐州市消防救援支队泉山大队对市区部分小区电动车违规停放开展严查行动。当晚7时许,消防监督人员首先来到市区西部的西雅园小区。小区1号楼下杂乱无章地停满了电动车。消防监督人员进入楼内,逐层检查,在4层过道发现一辆电动自行车。经确认为401室业主所有。消防监督人员当场下发了责令立即改正通知书,401室房主将电动车推到楼下。此后,消防监督人员又来到该楼4层以上多个楼层,发现多个电动车停放在走廊或门厅。消防监督人员找到电动车主,下发了3份责令立即整改通知书。

消防监督人员检查的第二处是附近的盛天名苑小区,发现在小区1号楼内有电动车停放,一层入口停放多辆电动车,挤占了通道。消防监督人员联系车主将电动车从楼内推出,并在现场张贴了《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中的相关规定和防火宣传。

在第三站淮海新天地四街区。小区保安带着消防监督人员来到4号楼上楼逐层检查,没有发现有电动车停放。不过,现场有小区居民表示,虽然没有将电动车停在楼道里,但是将锂电池带回家充电。消防监督人员告知:锂电池在家充电存在安全隐患,锂电池过度充电会导致两次爆燃,一次是物理爆燃,一次是化学爆燃,产生的高温和有毒烟雾对人危害性极大,建议不要在家里给锂电池充电。

此次严查,共开出5份责令立即改正通知书。消防人员表示,将会有序开展市区电动车违规上楼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