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头答应多工作7天,后悔了咋办?
■本期解答律师 姜培 江苏茂通律师事务所
江苏茂通律师事务所———全球精品律所联盟副主席单位,第135期中国法律微信影响力排行榜全国四强,先后为近200家单位以及重大基建项目担任法律顾问。2018年4月设立江苏茂通(南京)律师事务所。开展茂通法治讲堂、模拟法庭和茂通开放日活动,欢迎预约。电话:4001-127-127。
上个月的工资一直拖欠
离职可获赔偿吗?
马女士:上个月的工资到这个月了一直都没发给我,算不算欠薪?如果我因此离职,单位该不该对我进行赔偿,我离职时需不需要通知单位?
姜律师:用人单位属于拖欠工资,你不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工资,还可以解除劳动关系,同时主张被迫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同时,你离职时需要通知公司。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和第四十六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在你决定离职后,你可以公司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为由,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向公司书面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提出后你即可离职。
原房主户口未迁走,该如何解决?
张先生:我购买的二手房已经过户,因没在合同上约定户口迁移的问题,导致原房主户口占用我房子,且不肯迁出。派出所说房子原有户口没有迁出无法再迁入其他户口。我该如何处理?
姜律师:根据我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六条、第十条相关规定,公民户籍地应当是其经常居住地,转让方既然已经将房屋出卖并搬离房屋,就应当按照上述条例规定办理户口迁出手续,将户口迁入其现经常居住地。房屋已完成过户后,你就拥有该房屋的所有权及其他附属权利,你有权要求房屋转让方将户口迁出。如果你和房屋转让方无法协商一致,转让方不愿配合迁出户口,你可以依法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依法判令被告在合理期限内将户口迁出。
口头答应多工作7天,后悔了咋办?
陈先生:我的离职报告证明写的是31号离职,领导是同意并签字了的。但口头要求我下个月的7号再离开,我当时也答应了,现在想法变了,想按原日期离职,又怕工资被扣,怎么办?
姜律师:用人单位不能无故克扣员工工资,并且应当办理离职证明。根据《劳动法》第五十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发放工资应当以货币方式按月支付给你本人,并且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公司不能无故克扣员工工资,只有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情况下,用人单位才可要求员工赔偿经济损失,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规章制度的规定或者法律的规定,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进行扣抵。虽然你的原离职报告证明写的是31号离职,但是后面通过双方协商一致,变更为下个月的7号离职。如果你要求31号离职,建议你再次与用人单位进行协商,否则可能会存在因为提前离职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用人单位要求你赔偿的风险。律师观点 仅供参考
徐报融媒记者 周涛 整理
■明日值班律师 胡波
江苏典锐律师事务所
晨报法律援助团成员单位、江苏典锐律师事务所主任,长期担任国有大型企业和行政事业单位的法律顾问,擅长办理合同法、公司法等民商领域的诉讼案件,并具备丰富的大客户服务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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