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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后借款人去世,如何要钱?

2021-02-10  来源:中国徐州网-都市晨报  编辑:周天玉
2021-02-10  中国徐州网-都市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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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期解答律师 张孝明



1  婚后发现丈夫患有精神疾病,能离婚吗?

姜女士:我和赵某经人介绍于2018年10月认识,在交往过程中我感觉赵某人挺老实,平时也没有多少言语,就和赵某确定了恋爱关系,2019年年底,我们登记结婚了。婚后生活中,我发现赵某有时容易冲动,还摔东西。后来发现赵某在偷偷吃药,在我追问下,赵某称自己患有间歇性精神病,平时靠吃药控制,并给我看了他的病历。我很生气,我要和他离婚,但是他不愿意,我能起诉和赵某解除婚姻关系吗?

张律师:民法典1053条规定,一方患有重大疾病,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赵某在婚前患有间歇性精神病,应属于重大疾病的范畴,在结婚登记之前应该如实告知。因赵某没有告知其患有间歇性精神病的事实,你可以在知情后一年内向法院起诉要求撤销婚姻,法院应予以支持,会判决撤销你们的婚姻关系。在婚姻关系被撤销后,双方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恢复到未婚状态,因此不需要离婚。另外,民法典实施之后,不仅将登记结婚前隐瞒重大病情作为无过错方可以撤销婚姻的情形之一,而且还赋予无过错方主张损害赔偿的权利。因此你可以申请法院撤销你和赵某的婚姻,并要求一定的赔偿。

2  判决后借款人去世,如何要钱?

石先生:李某做生意需要周转资金,向我借款50万元。到了约定的还款期,李某没有还款,我催讨无果后把李某告上法庭,法院判决李某还本付息。但在判决后,李某突然患病去世。我的钱该如何讨要?

张律师:2020年12月29日修正的“变更追加规定”第10条第1款规定,作为被执行人的自然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申请执行人申请变更、追加该自然人的遗产管理人、继承人、受遗赠人或其他因该自然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取得遗产的主体为被执行人,在遗产范围内承担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依据上述规定,李某去世后,其遗产由李某的继承人继承,继承人未推选遗产管理人的,由继承人共同担任遗产管理人,在执行程序中,可以变更、追加李某的继承人为被执行人,在遗产范围内承担还款责任。

3  叔叔车祸去世,侄子能索要赔偿吗?

王先生:我叔叔单身一人,由我照顾他的日常起居,我父亲前几年去世。去年10月份,叔叔出了交通事故,抢救无效死亡,我要求肇事方对我叔叔的死亡给予赔偿,但是肇事方却说我叔叔没有继承人,所以不予赔偿。我作为侄子能继承叔叔的赔偿金吗?

张律师:侵权死亡赔偿应当包括相关财产损失赔偿、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赔偿三部分。我国以前的继承法没有规定侄子可以代为继承,但是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规定: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该条款是继承法的发展和完善。根据该条规定,你作为叔叔适格的代位继承人,向叔叔提供生前居住场所,负责其死后丧葬事宜,与叔叔存在一定的经济牵连、情感依赖关系。根据死亡赔偿金“遗产继承说”的物质财产属性,可以参照遗产分配处理。因此肇事方应向你赔偿因叔叔死亡产生的死亡赔偿金、丧葬费、误工费、交通费等各项损失。 律师观点,仅供参考

徐报融媒记者 孟丽 整理

■2月18日值班律师 张之利 江苏红杉树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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