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性安全防范,你必须知道这些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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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论在现实生活还是虚拟世界中,女性比较容易成为不法分子侵害的目标,所以,警方为广大女性提个醒:提高防范意识和技能,不给违法犯罪人员提供可乘之机。
民宿卫生间镜子后
暗藏“一只眼”
去年年底,顾小姐报警称,在一民宿内发现异常,感觉被偷拍,需要民警前往处理。接警后,民警第一时间赶到现场了解情况。
这家民宿是小顾在网上找的,看过房后觉得比较满意,便住了下来。晚上,在外游玩一天的小顾回到民宿洗漱时,想起电视剧里提到说有人会利用双面镜进行窥视,便怀疑卫生间的镜子有问题,赶紧拨打110报警求助。
民警调查后证实,镜子后面发现用于偷拍的摄像头。最终,民警发现这一切都是民宿经营户安装的。很快,该经营户被警方依法查处。
无独有偶,今年年初,20多岁的女孩肖肖独自在外地旅游时,发现入住酒店天花板上有微弱的红光一直在闪,赶紧开灯查看,发现这红光竟是从天花板上射灯不远处发出来的,很像是一个摄像头。感到害怕的肖肖立刻拨打了报警电话。
案件分析
女性住宿安全检查要谨慎
广大女性朋友一方面不能盲目地相信网络上的一些鉴别方法,一方面也要提高安全防范的意识,无论是在选择酒店、民宿方面,还是在安全检查上都需要谨慎对待。不法分子将秘拍设备隐藏在酒店、民宿等的房间内进行偷拍,这一行为严重侵犯了他人的隐私安全,管理方需要密切配合公安机关加强监督管理。
女性独自外出旅游住酒店或是民宿时,首先要选择正规的酒店或是民宿,并在官方认证了的平台上进行预订。入住后要对房间内的设施进行简单检查,进门后先检查门上的猫眼是否动过手脚,最好在猫眼里塞一小团纸,在需要时取下。其次,还要注意检查空调、灯罩等容易隐藏摄像头的地方,尤其要重点注意面对床铺、卫生间的设备与摆设,还可以降低房间的照明度,将房间内的灯光调暗或是关闭。一旦发现房间内有异常,可以及时拨打110报警求助。
建筑工人简易公厕内偷拍工友洗澡
去年12月24日傍晚,某建筑工地附近公共厕所内,小杨突然看到有一部手机鬼鬼祟祟地从角落里伸出,便当即大声嚷嚷了起来。正在附近的丈夫小陈听到妻子的喊叫声,忙起身追赶,将准备仓皇逃离现场的男子牢牢抓住。此时,愤怒的小陈发现,偷拍自己妻子的原来是工友叶某。
在接到小陈的报警电话后,值班民警赶往现场进行处置,并依法将叶某口头传唤至派出所进行调查。面对民警,叶某对自己的偷拍行径供认不讳。
小陈和小杨夫妻二人十多天前到这个工地打工。当天傍晚5点,小杨结束了一天辛苦工作之后,到工地的公共厕所内洗澡。“厕所是简单的板房,男女厕所相邻,之间就隔着一层板,底下有一条排水道相通。”据小杨的丈夫小陈讲,就在小杨刚开始洗澡没多久,她便听到隔壁男厕所有异响,随即发现被偷拍。
目前,叶某因涉嫌偷窥、偷拍他人隐私被警方依法行政拘留。
案件分析:
侵犯他人隐私要付出代价
这是一起典型的侵犯他人隐私的案例。叶某虽后悔不已,但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叶某为自己的荒唐行为付出了代价。
警方支招:
女性如厕要做好双重保护措施
女性使用公厕一定要提高警惕,检查有无摄像头或者有无小缝小孔,遇到只用一堵墙进行隔断的公共厕所,尽量不要靠墙使用。若是在公共卫生间内洗澡,一定要做好双重保护措施,特别是注意脚下和头顶的空隙,关好门窗、调低灯光。一旦遭遇偷窥、猥亵,要保持冷静,在及时保护证据的同时,不要忍气吞声,主动求助并报警。场所管理人员要完善公用设施,尤其要提高公共厕所的私密性管理,保障女性的合法权益,不要给居心不良的人留下可乘之机。
“微商代理”上家下家全是骗子扮演
去年12月,一个微信名为“宇MM”的女子申请添加张女士为微信好友。简单沟通后,“宇MM”请张女士帮忙转发其代理的一款足膜保健产品广告。张女士将广告转发在了微信朋友圈和几个微信群中。很快有两名陌生人添加了张女士的微信,声称想购买足膜保健产品。张女士联系“宇MM”,要求发货。“宇MM”称,想进货必须先成为代理商,最低级别代理是10盒起进货,每盒148元。张女士便通过微信给“宇MM”转账1480元,获得一级代理的身份。在“宇MM”的逐步诱导下,张女士共转账2.8万余元,逐步升级成了“总代理”。当“宇MM”再次要求其花费6万元进行终极升级的时候,张女士婉拒了这个要求。此后,张女士发现自己的微信已被“宇MM”拉黑,之前要货的几个微信好友也同时无法联系。张女士这才报警。
经过缜密侦查,办案民警锁定了犯罪嫌疑人藏匿地点,2月20日,两路民警分别抓获团伙头目王某及7名犯罪嫌疑人,当场缴获用于作案的电脑、手机30余部。8名犯罪嫌疑人对通过微信实施诈骗的犯罪行为供认不讳。
案件分析
女被害人不认为自己被骗
警方调查后发现,嫌疑人王某、周某等于去年8月成立所谓网络营销公司,网上招聘年轻人充当“售前”和“售后”。“售前”专门从微信里寻找正在做微商或想做微商的人作为目标,诱导对方在微信朋友圈转发产品广告。然后,再让“售后”假扮买家,造成产品热销的假象,诱骗被害人代理产品,不断升为更高一级代理商,骗取所谓的代理升级费。据警方初步查明,被该团伙诈骗的群众20余人,涉案金额近百万元,绝大多数被害人都是女性。
据嫌疑人供述,他们会从各种途径寻找有意做微商生意的女性并加为好友,然后通过发布各种励志微信朋友圈信息和产品热销广告,营造一种产品供不应求的假象。再辅以“不用上班,动动手指转发一下就有钱挣”等话术,“俘获”了很多女性,尤其是全职妈妈群体。更需注意的是,这一骗术迷惑性很强,大部分被害人不认为自己被骗,还以为是自己投资失误,或者是自己没有销售天分和渠道。
警方支招
警惕那些号称能够轻易获利的项目
微商代理入门门槛低、投入少、时间自由等原因,很多女性在热衷网络购物的同时,也抱着试一试的态度试水微商销售。
如果要在微信上做销售,首先要对所销售商品有一定认识,不能盲目听信其他推销人员的说辞,特别是对号称能够轻易获利的项目要提高警惕。其次,要选择相对安全的交易平台,在进行交易时,一定要确认对方真实身份,同时保留好聊天记录及相关的交易凭证等证据。一旦发觉自己被骗,要及时报警。
1月上旬的一天,在上海工作的周小姐通过某交友软件结识了一男子。该男子自称是香港人,是陆家嘴某金融公司高管。交流中,该男子对周小姐体贴备至,不时通过网上点外卖、送下午茶等方式“送温暖”。二人不久就通过微信确立了恋爱关系。随后,1月9日和10日,该男子先后两次以抢购爆款鞋、资金未到账为由,向周小姐借款2700元。周小姐毫不犹豫地进行了转账。转账后没多久,这名男子就“拉黑”了周小姐,销声匿迹。1月20日晚,周小姐收到一微信好友申请。通过验证后,对方发来了周小姐的私密照。与对方短暂交流后,周小姐恍然大悟,原来这个新好友就是网恋“前男友”。该男子威胁,如果当日下午1点之前不给他转账3500元,就要把照片推送到周小姐的公司去。周小姐当天向男子支付宝账户转了3500元,此后男子又多次向周小姐索要钱财。2月22日,周小姐到派出所报案。
民警根据周小姐提供的线索进行追查,很快就锁定了该男子的身份,并于2月24日将犯罪嫌疑人刘某抓获。
案件分析:捏造身份吸引女性注意
被警方抓获后,刘某对诈骗和利用私密照敲诈钱财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经过民警查证,刘某并非香港籍,也不是什么金融公司高管,而是一名无业人员,本人形象气质也与头像照片相去甚远。实施诈骗前,刘某通过捏造精英身份和冒用他人头像吸引年轻女性关注。在取得信任后,便开始施展温柔体贴的演技,甜言蜜语和小恩小惠并用。最后在发展为网恋关系后,一方面编造理由进行诈骗,一方面索要私密照留存备用,感觉事态不对,便会拉黑逃匿,敲诈勒索。
警方支招:不要发送私密照和视频
网络信息真伪难辨,网络交友必须谨慎。不盲目轻信对方身份。网上结识一两个月就进行借款的,十有八九是网络诈骗,切忌盲目转账汇款。不随意泄露个人隐私。在网络世界中,切忌外泄个人身份信息、私密照片视频等。遇到网络诈骗和敲诈勒索,一定要保存好对方的微信账号、聊天记录、转账凭证等证据,第一时间向警方报案,积极配合侦查破案,努力挽回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