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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机构消防不合格 年检“一票否决”

2019-01-17  来源:中国徐州网-都市晨报  编辑:网站编辑
2019-01-17  中国徐州网-都市晨报

  晨报讯(记者 李小委 实习生 武秀婷)即日起至3月10日对全市民办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开展2018年度检查工作。凡2018年12月31日前在市、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领取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的民办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均需接受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年度检查。

  年检内容包括,是否贯彻执行教育法律、法规和政策,规范办学行为,接受专项治理联席会议尤其是教育、民政等部门管理情况。校园校舍环境的改善,办学设备设施的投入,领导班子和师资队伍建设情况。在招生管理、教学管理、学生管理、行政管理、财务后勤管理等方面采取的措施及所产生的效益等情况。消防安全、人身安全、监控设备和校车、电梯等特种设备安全情况。在去年开始的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工作中自查自律、主动整改、主动备案审查、按专项治理要求规范办学行为、坚持“八个一律”的表现等。

  年检工作从即日起至3月10日。分四个阶段进行。市教育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年检工作开展的同时,要对前阶段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回头看”,要动态调整黑白名单。

  年检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

  即日起日至25日,自查自纠和准备阶段。各培训机构认真组织自查,重点是消防安全、监控全覆盖、按照省厅规定相关信息张贴公布等,对在自查中发现的问题或存在薄弱环节,要及时补缺补漏,切实进行整改。

  培训机构自主选择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对本单位进行审计,并提供审计报告。同时对本年度办学过程中取得的主要成绩进行总结,对存在问题要有切实改进的具体措施,准备2018年度书面总结。

  第二阶段

  1月26日至2月14日,报送年检材料阶段。逾期不报,视为放弃年检。

  第三阶段

  2月15日至3月5日,办学现场实地检查阶段。重点检查安全工作,主要检查消防安全、设施设备、规章制度和应急预案,教学区和相关信息张贴公布等情况。

  对出现以下情况实行安全工作一票否决制,年检为不合格:一是发生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重大政治事件;二是发生暴力恐怖袭击事件;三是发生大规模群体性上访和非正常上访事件;四是发生个人极端暴力事件;五是发生群死群伤等重大治安事故;六是没有公安机关提供的办学场所消防合格证明。

  第四阶段

  3月5日—10日,公示阶段。年检合格的民办教育培训机构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