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惕掉进赌博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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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1
一周多,玩“赚钱”机器输5000元
陈某是一名刚毕业没多久的大学生,以打工为生。去年11月初,在同事的介绍下,经常来到一电玩城打电动。听老板说,店里有一种可以充钱上分的游戏机,运气好的话可以一次赚好几千元甚至上万元。他禁不住诱惑,办卡充值了2000元。陈某基本每天泡在该游戏机室内,一个多星期下来,共充值5000元,且全部亏损。陈某找来老板于某理论,两人发生争执后,陈某报警。民警到达现场后,发现不大的游戏机室内共存放了15台游戏机,其中6台属于赌博机,共有5名员工,现场正在玩赌博机的人员7名,老板于某不在游戏机室内。民警将上述人员全部带回派出所。于某经网上追逃,警方将其抓获归案,并将其刑事拘留。
目前,案件还在进一步调查中。
●案件分析:
游戏机存在“上分下分”等情况认定为赌博机
根据最新有关赌博机的认定规定,如果游戏机存在“上分下分”“退硬币”等情况,均认定为存在赌博性质的赌博机,而利用该类赌博机进行赌博,均属于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赌博行为。在此案中,包括陈某在内的8名赌博机玩家涉嫌赌博,因参与赌资较大,均被处以行政处罚。5名工作人员由于为赌博提供条件,但并未参与分红,属于为赌博提供条件的违法行为,被处以行政处罚。老板于某,以营利为目的,开设赌场,且赌博机位超过10个,赌资超过5000元,按照法律规定,已涉嫌构成开设赌场罪。
涉及“上分下分”“退钱币”等营利赚钱目的,则该类游戏机属于赌博机范围,使用者都涉嫌赌博。因此要学会区分赌博机和游戏机,远离赌博机。有赌博机的游戏机室内工作人员尽管不参与分红,也同样是为赌博提供条件的违法行为,依然要受到行政处罚。因此,市民选择职业要搞清楚游戏机室内的情况,以免违法受到处罚。游戏机室的老板,正确的生财之道才是更加理智的选择。
案例2
QQ群内“斗牛”软件设置庄家稳赢
2018年11月底,警方接线索称,一小区的一处民房非常可疑。民警调查发现该出租房内6台电脑对列排开,桌上还放着多部手机,常住3名年轻男子,另有1人经常出入。经调查初步判断这4名男子极有可能利用网络开设赌场。民警随后确认了4名嫌疑人的身份,发现其中1名姓李的男子银行卡定期都有大额转账。
民警在获取4人的QQ号信息后,伪装成赌徒加入4人开设赌场的QQ群,发现一些玩家在QQ群里玩抢红包的“游戏”,网友联系群内财务“上分下分”,用红包点数“斗牛”,群内软件自动结算输赢。12月18日,警方组织收网,不仅抓获了前期掌握的4名嫌疑人,还抓获了另一名朱姓男子。
5名犯罪嫌疑人交代了自己的犯罪事实。李某发现这种网络赌场有利可图后,便招揽老乡吴某、王某、马某参与其中,后将好友朱某拉入团队。李某网购了赌博软件和多部电脑、手机。2018年5月开始,李某坐镇指挥,其他人员各司其职开设网络赌场。
赌场内有电脑自动操作的10个QQ号(俗称:机器托),跟赌客共同赌博。李某不仅以赌博赢取赌客赌资获利,还按4%的比例从中抽头渔利。为了逃避查处打击,李某等人不定期转移窝点。目前,李某等5名嫌疑人已因涉嫌开设赌场罪被警方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还在进一步调查中。
●案件分析:
利用赌博软件确保庄家稳定盈利
赌博软件不仅自动计算输赢公布结果,更重要的功能就是可以在后台巧妙设置赔率,确保庄家保持60%的胜率。本案中,李某等人利用互联网组织赌博活动。根据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属于“开设赌场”的行为,其非法获利900余万元,属于情节严重,依法应当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警方提醒:
青少年法制教育亟待加强
警方在案件侦办中发现很多受害者是涉世不深的青少年,建议加强青少年的法制教育,充分宣传揭露赌博中的骗局,积极引导青少年从事健康、积极向上的娱乐活动,文明上网,远离赌博网站。
案例3
跨国网络赌博被诈骗850余万元
民警接群众李某报警称:其在一家境外赌博网站,通过“百家乐”赌博被诈骗850余万元。据李某回忆,最早接触网络赌博,是因为一则“只要注册成为会员,就送巨额金币”的广告。李某注册并第一次赌博就尝到了甜头。于是他便追加赌注,很快便难以自拔,多次参与线上赌博活动。据其提供的转账信息显示,在其参与赌博期间,共转账850余万元,并全部输了进去。通过6个月艰苦细致工作,专案组民警查明了该跨境网络赌博团伙涉案人员、组织架构、运作模式及大致活动区域,并成功锁定该犯罪团伙的骨干头目胡某、林某。在确定时机成熟后,专案组人员分别在云南省普洱市、临沧市将犯罪嫌疑人胡某、林某抓获。
●案件分析:
参赌者初尝甜头后沉迷其中一输再输
所谓的“百家乐”赌博,其实是从境外网站引进的,只需要拿到网络账号就可以在普通棋牌室、宾馆甚至家中通过网络参赌。据犯罪嫌疑人胡某、林某供述,他们通过租赁服务器,搭建网络赌博平台,黑入正规网站,推出送金币等小广告,诱导网民注册网站成为会员,发放巨额红包,吸引大量网友参与赌博。组织者则通过“抽水”的方式牟利。参赌者往往在初尝甜头后便沉迷其中,随后便一输再输。在输光钱财后,赌徒们又心怀侥幸,想通过继续下注的方式捞回本钱,就这样越陷越深,甚至输光家当。
赌局往往由所谓的庄家设局,利用提前算好概率等骗术,欺骗参与者投注资金;部分赌博网站,还会使用钓鱼链接进行伪装,用户点击后,可能会造成手机中毒甚至有财产损失的风险。沉迷赌博不仅影响自己,还会影响到身边的亲友,由于互联网的传播范围更广,网络赌博的危害会更大,对此绝不能掉以轻心。请广大群众网友充分认清赌博的危害,自觉远离赌博,如发现身边有赌博行为,请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
案例4
微信群里抢红包赌博 庄家大肆敛财
群众举报称有人利用微信群进行抢红包赌博。民警加入调查发现,一微信群通过抢红包比点数的方式邀集大家参与,全天24小时运营,每次庄家在微信上发红包之前,赌客们纷纷下注。庄家根据下注多少人发出几个点数红包,大家立即哄抢。庄家再根据抢到的红包金额大小确定输赢。该赌博微信群每天有上百人参赌,资金流水百万元以上。警方立即成立专案组侦查,掌握了该网络赌博犯罪团伙的组织架构、人员身份及分工、资金流向与活动地点等犯罪证据,共抓获主要涉案人员12名,参赌人员50余名,扣押4辆涉案车辆及大量手机、银行卡,冻结涉案资金人民币100余万元。
经审查,该犯罪团伙成员均为芜湖市人。他们发现网络赌博方式隐秘、传播速度快,遂合谋利用网络微信群抢红包比点数大小的方式组建赌博群,这些人成为股东,邀集他人进行赌博,每天组织上百人参赌,涉及芜湖、上海、深圳等多个省、市,涉案赌资流水达4000余万元。专案组通过审查深挖,再次抓获2名主要涉案人员及30余名参赌人员。
目前,该案16名犯罪嫌疑人因涉嫌开设赌场罪被芜湖警方依法提请检察机关审查起诉,80多名涉案嫌疑人被行政拘留处罚。
●案件分析:
网络赌博隐蔽性强、传播速度快,危害性更大
犯罪嫌疑人借助网络赌博隐蔽性强、传播速度快的特点,开展网络赌博,从而疯狂敛财。一些赌徒往往怀有侥幸心理进行赌博,一旦参与便难以自拔,最终输得血本无归、甚至倾家荡产,使自己工作、家庭及身心均受到严重影响。
●警方提醒:
网民要提高防范意识
网络赌博危害大,沉迷网络赌博者往往因一个“贪”字。相关部门要加强监管和提高防范。网络服务提供者也应提高责任意识,保障网络安全。一旦发现有赌博行为,及时采取措施并向公安机关反映。网民提高防范意识,时刻保持清醒头脑,切勿沾染赌博恶习,不要随意参与网络赌博。如果发现并遭遇网络赌博,立即向警方举报,并提供相关证据,以配合公安机关侦查破案。
赌博,是一种害人害己的行为。如今,赌博类型繁多,网络赌博更是无孔不入。一些人因为沉迷赌博而倾家荡产、前途尽毁,甚至铤而走险坠入犯罪的深渊。除了有关部门加强监管,加大打击力度,对赌博行为绝不姑息外,广大群众更要提高防范意识,警惕掉入赌博的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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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赌博罪;开设赌场罪】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开设赌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以营利为目的,为赌博提供条件的,或者参与赌博赌资较大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